《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人民群众获得及时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亮点1
保障重点人群
服务覆盖范围更全面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亮点2
降低申请门槛
放宽经济困难条件限制
《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规定,申请法律援助的主体分为两类。
亮点3
体现法治温度
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为保障当事人更便利地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规定相关便利措施:
一是明确相关机关和部门提供便利的责任。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和有关部门在办理案件或者相关事务中,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合理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就近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提供便捷化措施。法律援助机构通过服务窗口、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时,应当提示当事人享有依法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并告知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程序。三是特定情况更加便利对待。包括提供材料证明法律援助申请人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