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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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0 01:40

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应当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范围,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配套绿化用地的面积和位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予以核实。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对绿化工程是否符合建设方案进行验收,验收结果载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相关竣工验收资料与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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