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您好!岁序更迭,2024年春节即将到来,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大家度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低碳的新春佳节,现就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出如下倡议:
一、身体力行遵规守法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和要求,坚决不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选择喜庆音乐、悬挂灯笼、互赠鲜花等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方式,大力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二、严格遵守燃放规定
(一)燃放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八(7时至24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审批。
(二)以下区域、地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车站等交通枢纽及公路、桥梁、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或者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以及存放木材、油料等物资存放场所及附近区域;
5.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
7.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内以及河湖冰面;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层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周边以及地下建筑物、在建施工现场等;
9.农村地区大棚、粮垛、柴草垛、沼气池等易燃易爆附近区域;
10.汽车、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
11.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夏陵景区、贺兰山滚钟口风景区、银川市园林场、西夏风情园及西夏区行政区域内的镇北堡镇、兴泾镇、怀远路街道办事处、宁华路街道办事处、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所有宽度大于10米的公益林地及距离公益林地边缘水平2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
12.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三、人人参与文明过节
广大市民朋友们要积极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使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如发现有人在禁止燃放区域、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应及时予以提醒、劝阻,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形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
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健康,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银川市西夏区文明办 银川市西夏区应急管理局
原标题:《@广大市民朋友 请收好这份“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