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7月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民政部昨天(4日)颁布新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将烈士纪念设施划分为国家级、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四个等级,实行分级保护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未经批准不得迁移烈士纪念设施。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配备具备资质的讲解员,具备条件的列入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13-7-5 新闻和报纸摘要全文>>>
目前全国建立了2万5千座烈士纪念设施,基本上每个县都有一个烈士陵园,共安葬烈士140多万人。昨天举行的全国烈士纪念工作会议特别强调扎实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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