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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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08:37

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会在行动

2022-03-01 20:41

春天

是希望纷飞的季节

一定会带给人间不一样的温暖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市总工会于2022年3月组织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竞赛周

(3月1日—6日)

发动各级工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工会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等主要内容,结合实际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全总和省总开展的女职工权益保护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升女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维权服务周

(3月7日—13日)

聚焦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权益,组织各级工会结合本地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法律服务、暖心关爱、帮扶慰问等维权服务活动,为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送法律、送健康、送温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的浓厚氛围,帮助解决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关注的现实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她们的心坎上。

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普及周

(3月14日—20日)

发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健康讲座、义诊、“两癌”筛查等活动,帮助用人单位知晓并履行维护女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权益方面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期间,积极组织广大女职工收看全总关于女职工“四期”保护、职业病防治、“两癌”防治、疫情防护知识线上讲座,提高女职工劳动安全健康意识和能力,保障女职工健康权益,提升女职工健康水平。

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主题宣传周

(3月21日—27日)

推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相关配套支持措施落实,发动各级工会组织充分利用创建友好型工作场所系列宣传品、宣传片、动漫微课等载体,深入宣传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理念和措施,围绕理念态度友好、职业发展友好、生育保护友好、照护支持友好、工作安排友好、职业健康友好等六个环节,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创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监督周

(3月28日—31日)

组织各级工会对近年来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监督的典型经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的规范性、签订率及履约情况等典型案例进行梳理总结,推动《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主动加强与人大、政协和人社、卫健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紧密依托《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协调推进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就业性别歧视、限制女职工生育、生育待遇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不到位等侵权案件;监督指导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情况,不断提升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文本质量和签约履约实效。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春芳通讯员马瑞娜

总监制:张晓泗

主编:王晨光 统筹: 王春芳 王 鹏

责编:赵晓晓 校审: 薛 莹

编辑:皇甫胜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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