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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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8 22:10

微视频:“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些年中国绿色发展按下快进键,生态文明建设驶入快车道,美丽中国的绿色答卷正在徐徐展开。(来源:人民日报)

2021年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世界环境日前后,宁夏多家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6月4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开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发放环境保护法规手册及环保袋、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新发展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绿色生活,低碳出行,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和宣传者。

在活动现场,法官和群众热烈讨论了固原中院当庭宣判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为现场群众讲解了民法典中“生态文明”模块和“绿色原则”的创制,再三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已经不是一、两起了,文明祭祀也是为环保出力。”大家纷纷点头表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本次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也提升了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让更多群众知悉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

近年来,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环资案件“三审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严格落实防、治、保并举的环境资源审判要求,不断提升人民法院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6·5世界环境日

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银川市花卉博览园,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开展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宣讲环境

保护法律知识

发放

宣传资料

“你好,我们是银川铁路运输法院的干警,今天是世界环境日,过来了解一下环境保护法吧……”

在活动现场,宣传干警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文明,保护生态环境。

“砍伐自己家种的树,算不算违法?”

“田里的秸秆能不能焚烧?”

“在没人看管的水域里钓鱼,是不是违法行为?”

·······

来往群众看到法院宣传台,纷纷就生活中的环境保护法律问题进行咨询,宣传干警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同时,宣传干警通过宣传危害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大气污染防治、节约用水,绿色低碳生活及垃圾分类等环境保护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对环保的认识和理解,呼吁关心生态环境,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活动中,宣传干警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咨询40余人次。

6.5世界环境日

活动结束后,宣传干警主动将宣传现场垃圾清理干净,并走上街头开展捡拾垃圾志愿服务活动。

据了解,自6月1日起,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围绕2021年世界环境日,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先后通过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设立首个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首起跨区划环境资源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等形式,进一步延伸司法职能作用,增强群众关注环保、依法维权的意识。同时,通过要求全院干警从日常办公细节做起,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等方式,号召干警以自身实际行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金凤区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全社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观念,在2021年6月5日第50个“世界环境日”当天,金凤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世界环境日主题,在金凤区湖畔嘉苑小区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环境法治理念,增强群众环保法律意识。

活动现场,民三庭干警设置了咨询台,向来往群众发放了《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彩页及环境保护倡议书,结合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耐心解答现场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号召群众从身边小事做起,用绿色生活方式守护美丽家园,为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隆德县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6月5日,隆德县人民法院六盘山法官志愿服务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环境保护宣传彩页、播放环保宣传片、设置咨询台、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环保知识、新发展理念及相关法律法规、分享绿色生活小妙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思想,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营造全民环保的社会氛围。呼吁群众从点滴小事做起,绿色生活,低碳出行,做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宣传者,做绿色生活的“代言人”,共建美丽家园,共享绿色未来。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咨询法律问题,干警们耐心细致的解答,受到了人民群众一致好评。本次宣传活动不仅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氛围,也提升了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让更多群众知悉世界环境日,了解和掌握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

青山绿水,未来可期,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近年来,隆德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法院保障生态优先、助推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加大环境保护方面普法宣传,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用司法实践守护绿水青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原标题:《宁夏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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