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门印发《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 助力打造我国百年老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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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02 16:47

  《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认真落实了中央有关工作部署,通过突出“优中选优”、突出“示范引领”和突出“动态管理”,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有助于把老字号的创新活力释放出来。

  新华财经北京2月1日电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二大消费市场,我国应如何培育打造自己的“百年老店”?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2月1日,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文物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了《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坚持历史传统与示范引领并重、保护促进与规范管理并举,聚焦充分发挥老字号在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文化引领、民族自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对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的总体要求、基本条件、申报认定、动态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办法》提出,要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中华老字号名录,推动中华老字号顺应市场机制、守正创新发展,引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着力提振发展信心,加快品牌培育发展,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老字号是我国工商业历史发展中孕育的“金字招牌”,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技术和服务,具有鲜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取得社会的广泛认可、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也有丰富的文化价值,已成为百姓日用而不觉的一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中不可或缺,在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认真落实了中央有关工作部署,通过突出“优中选优”、突出“示范引领”和突出“动态管理”,强化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有助于把老字号的创新活力释放出来。盛秋平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字号创新发展工作,已将中华老字号纳入全国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下一步,商务部将抓紧部署开展新一批中华老字号认定,对现有中华老字号进行复核,定期开展评估,实施动态调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字号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持续出实招、出硬招,把“金字招牌”擦得越来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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