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出台
----涉及石油化工行业有三大规定
10月19日,笔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染土壤等用于土地复垦。凡存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且拒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将处以2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下罚款。
依据《条例》,明确了制定规范石油和化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措施。要求规范从事石油勘探开发,从事焦化、煤焦油加工、粗苯加工等涉及多环芳烃、酚类化合物、总石油烃、硝基苯等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物排放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措施,防止土壤污染。
《条例》明确了防治农业化肥农药和薄膜面源污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指导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和过期农药的回收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和过期农药回收利用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回收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和过期农药。
《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对石油化工和制药建设用地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条例》规定,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制药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等关停搬迁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条例》明确了土壤污染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一是对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是根据违反《条例》的不同情形,对照上位法分别设置了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等一系列严厉的处罚措施。其中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拆除设施、设备、建筑物、构筑物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罚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同时,对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实施风险管控和修复的,对其进行罚款的同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处以罚款。(李红生 王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