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法典,将会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下面,就一起走进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推出的专题策划——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系列普法动漫,来了解民法典要义,普及民法典知识吧。
(视频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民法典》之虚拟财产保护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典型案例
原告通过网络向被告购买比特币“挖矿机”。后原告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联合多部委发文《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要求停止比特币等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故专门用来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挖矿机”已无价值,交易违法,主张合同无效要求退款。被告辩称,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是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是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法律保护原则性规定的具体应用,为数据以及网络虚拟财产的司法保护提供了实践依据。就本案而言,比特币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其系合法劳动取得,具有可支配性、可交换性和排他性,具有虚拟商品属性,故交易专门用来运算生成比特币的“挖矿机”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买卖合同有效。
原标题:《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虚拟财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