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央行出手整治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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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4 17:57

央行:任何机构不得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金羊网讯 记者戴曼曼、实习生谭普瑶报道:非现金支付方式的广泛运用,也让一些商家和个人拒收人民币现金。13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出公告,对拒收现金的行为出手整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同时,人民银行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人行出手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随着支付宝、微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近年来广泛推广,“无现金”支付概念被炒作,一些商户和个人存在拒收人民币的现象。本月初,就有广州市民向羊城晚报接着爆料,其在购买饮用水时,向对方支付1角面值的硬币被对方拒绝。

13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出2018第10号公告,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

人行的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已经留意到流通领域人民币现金使用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如一些消费者在旅游景区、餐饮、零售等行业商户消费时被拒收人民币现金,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为此,人民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台整治拒收现金公告,进一步规范社会经济主体对支付方式的选择和应用。

保障群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人民银行方面表示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人民银行方面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人民银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公告有利于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

人行方面表示,目前已经形成现金、银行卡、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并存的多样化支付工具体系,不同的支付工具各有优势,较好地满足了不同市场主体的支付需求,应该和谐发展。

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人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在建设智能化、信息化城市过程中,要注重保障全体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自觉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良好氛围。”

不过上述相关负责人特别强调,政策指引本身是中性的,目的是规范包括现金在内的各类支付工具的选择和应用,对支付行为、业态发展、技术创新并不会产生带有偏向性的影响。

为落实公告,人民银行有何具体措施?据悉,目前人行方面正在加紧研究操作细则,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检查、整治。人行将在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对行政事业、公共服务、大中型商户进行重点关注,对不正当竞争、恶意或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人行方面表示,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发现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城市政务热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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