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在司法保护下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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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4 23:4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对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司法保护,8月15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建瓯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文体旅局及迪口镇党委政府共同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司法协同保护示范点揭牌仪式

8月14日上午,建瓯法院和市文体旅局共同确定值庆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文化遗产司法协同保护示范点,并举行揭牌仪式。建瓯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祥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祖成,建瓯文体旅局副局长林瑛、迪口镇党委政法委员何世昌一同参加揭牌仪式。

据了解,建瓯迪口镇占村村黄村自然村的“值庆桥”,是一座建于明朝弘治三年(1490年)的廊桥。是闽北地区现存最古老的木构建筑之一,1990年被评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发现之一”,2013年被列为福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聚多方合力设立该协同保护示范点,不仅是一次对建瓯“古廊桥”文化的司法保护,又是一次“生态司法+生态文旅”的创新实践。不仅能提升黄村的人居环境,最大程度留住传统韵味,而且更好地留住历史传承、留住美丽乡愁。

文化遗产巡护活动

揭牌仪式后,参加活动人员共同对已设立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协同保护工作点,位于中国传统村落郑魏村的福善堂进行回访,对古建筑本体是否遭到人为破坏、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并与当地文物管理人员进行交流讨论,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文物安全巡查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随后,干警们在郑魏村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耐心细致地向当地群众讲解保护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针对古村落修缮保护、乡村特色旅游等乡村振兴中的法律知识进行答疑,引导村民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中发展、发展中保护”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建瓯法院凝聚文化遗产保护多重力量,通过和市文体旅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文化和自然遗产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构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生态+司法”模式,深化执法司法衔接,以多元共治保障当地人文传承、生态旅游发展。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叮嘱,建瓯法院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同时加强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培育弘扬生态文化,促进生态“高颜值”转化为经济“高产值”,以司法之力服务保障建瓯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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