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丨以法治之力 筑生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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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1 02:29

山水之间,法徽闪耀

今天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

为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连日来,重庆法院开展系列活动

以法治的力量,筑牢生态防线

渝北法院

8月13日,渝北区法院与江北区检察院、江北区公安分局、江北区农委等单位在长江、嘉陵江交汇下游江北嘴梁沱,联合开展巡回审判暨新闻发布会系列活动。全国人大代表黄大勇,市人大代表马琴、刘波平,3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江北城街道、重庆市钓鱼协会等人员受邀参加。

法院干警们通过“车载便民法庭”播放普法宣传片、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旁听群众宣传长江保护、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相关法律法规,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

为直观展现非法捕捞过程中使用的禁用渔具,法院干警还联同江北区农委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展示、讲解了禁用渔具,介绍了禁用渔具的作业原理以及危害性。

万州法院

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万州法院联合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在重庆阴条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以“感受自然,享受生态之美”为主题的生态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万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300余名自然保护区的护林员、周边乡镇的村组干部群众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场鲜活的法治教育。3名市人大代表在线观摩庭审,并与群众互动交流。

开州法院

在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开州法院组织青年干警前往开州区大进镇新元村开展千年崖柏古树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大进镇新元村坐落于大巴山南麓,动植物资源丰富,存有一颗树龄超过千年的崖柏古树,系世界上树龄最大、个体最大的崖柏。上世纪90年代崖柏曾宣布野外灭绝,后在开州区雪宝山等地发现遗存,启动抢救工作。新元村现有的上百株崖柏为野生崖柏的最后遗存之一,具有很高的生态和科研价值。

在千年崖柏古树旁,干警们向村干部们普及生态保护法律知识,并悬挂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的标识。干警们还前往附近的村民聚居地,向村民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村民们继续保护好身边珍贵的生态资源。

涪陵法院

8月9日,涪陵法院环资审判巡回法庭法官走进丰都县三建乡,在案发地附近公开审理一起森林失火案并当庭宣判,同时向被告人发出“巡山守护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通过巡山护林、检举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等方式,履行森林资源保护义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林业站工作人员、当地村民等3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庭审结束后,环资审判法官结合本案进行释法说理,向当地群众发放森林资源保护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涪陵法院会同丰都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三建乡政府到附近山场开展巡山工作,现场查看山场植被情况,了解森林防火工作,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黔江法院

8月14日,重庆黔江法院、湖北咸丰法院与两地农业农村委员会(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8家单位,在黔江共同签署《渝鄂边区乌江流域(唐崖河—阿蓬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并开展销毁禁用渔具、巡河、法治宣传活动。

签约结束后,协作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共同前往黔江区濯水镇阿蓬江岸边集中销毁禁用渔具,登船联合巡河护渔。

江津法院

8月14日,重庆市江津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合江县、泸县,贵州省仁怀市、赤水市、习水县,云南省镇雄县八地法院,在重庆江津举办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仪式。

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将立足环境司法职能,继续深入加强保护区跨域司法协作,持续推进保护区司法保护一体化,促进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境的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坚持以更高水平的环境资源审判,为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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