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近日
内江公安交警
公布3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汲取教训
守护生命的安全防线
弯道会车不减速,占道行驶酿事故
2024年8月6日16时23分许,驾驶人沈某驾驶川A****A小型汽车,从杨家镇方向经101乡道往白合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101乡道1KM+300M 处时,与对向行驶由高某驾驶的川K****7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驾驶人沈某驾车不按规定会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一个逆行一个骑车不靠右,结果“duang”了
2024年06月28日22时许,驾驶人兰某建驾驶川KF****0号小型轿车,从双龙路方向经北环路往栖霞路方向行驶,行驶至内江市东兴区境内:北环路与双龙路交汇处,与从栖霞路方向经北环路往五星路方向行驶,由驾驶人谢某霖驾驶的川K****Q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川K****Q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谢某霖、乘车人李某星受伤和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驾驶人兰某建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和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通行,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谢某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和驾驶摩托车未靠道路最右侧通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乘车人李某星不承担事故责任。
十字路口事故多,减速慢行多观察
2024年7月21日10时许,陶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KD1***5小型客车从自贡市富顺县永胜乡方向往内江市隆昌市响石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响石镇烈士陵园十字路口时与银某某驾驶的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路边堆放的一块光伏发电板和两车受损、银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猛如虎
生命安全大如天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同时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能够引以为戒
安全出行
原标题:《3起交通事故现场曝光!隆昌人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