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是我国专门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而制定的法律,旨在保护、恢复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2. 《野生植物保护法》: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相辅相成,该法律旨在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促进野生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包含了对非法猎捕、买卖、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相关条款,以刑事法律手段保护野生动物。
4. 《自然保护区条例》:该条例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旨在保护珍贵的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5.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中包含了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的相关规定,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
6. 《森林法》:森林法旨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其中包含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条款。
7. 《森林法实施条例》:作为森林法的配套法规,实施条例中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做出了具体规定。
8. 《海关法》:海关法中包含了对进出境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行监管的条款,以防止非法野生动物贸易。
野生动物定义明确,是指生存于自然状态下,非人工饲养的各种哺乳动物、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软体类及其他动物。这些动物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环境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而有濒临灭绝危险。
全世界的野生动物根据其特点和作用,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四种。濒危野生动物指那些因各种原因濒临灭绝的物种;有益野生动物指对农业、林业、牧业、卫生保健等有益的物种,如肉食性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指对人类有经济利用价值的物种;有害野生动物指对人类或其他物种造成伤害的物种。
野生动物一般具有以下特征:在野外独立生存,不依赖外部因素(如人类力量)存活;具有种群和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