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法/与/我/们/同/行
妇女权益保障法
以“法”之名
护“她”权益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实施30年来的又一次“大修”,针对在结婚生育、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作出积极回应,为实现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
为做好新时代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根据全国妇联的部署安排,市妇联发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妇联积极开展“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集中观看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片、公益广告,在各村、社区张贴宣传海报,不断提升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用实际行动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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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兰镇



连福镇

义棠镇



绵山镇



洪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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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镇



城关乡




北关街道


西关街道

东南街道








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切实将法律的力度和温度传递到了更多妇女群众中去,有效提升了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凝聚起全社会维护发展妇女的共识。
原标题:《绽放自我·妇女法与我们同行 |《妇女权益保障法》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