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历史的见证者,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的重要文明标志。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赣榆区局组织15个自然资源所(分局)开展保护古树名木普法宣传活动,旨在通过普及古树名木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和热情,全面推进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目前赣榆区拥有古树名木52棵,其中古树41棵,名木11棵。一级古树2棵,二级古树8棵,三级古树31棵。树种丰富,分布不均给保护、救治、复壮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本次普法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悬挂横幅标语3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折页3000余份。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开展保护古树名木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树立依法保护和科学保护古树名木的理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营造全民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养护责任,及时实施抢救复壮,持续强化监管执法与普法宣传,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王雪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