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送法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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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05:07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意识,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2月25日下午,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标处吴豪处长带队,赴南京水务集团城南水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建邺生态环境局陈立新副局长陪同。

  此次普法团队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标处、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建邺生态环境环境局和南京市生态环境法律服务团组成。南京水务集团城南水厂厂长张剑、党支部书记兼副厂长林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此次活动。

  位于南京市建邺区的南京水务集团城南水厂,占地面积约82亩,是建于上世纪的老水厂,采用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常规处理工艺,供水范围以雨花区、江宁区、溧水区、建邺区为主,以及玄武区的部分地区,平均日供水量约为27万m³。

  普法团队现场深入城南水厂厂区内部加氯间、深度处理车间、滤池、清水池等处,详细勘察厂区各项工作情况,了解污水排放、尾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设备噪声整改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现场走访后,普法团队在会议室听取了张剑厂长关于水厂基本运行情况及履行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情况说明。随后,陈立新副局长就建邺生态环境局对城南水厂执法监管和服务管理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南京市法律服务团队分别告知企业的执法监管要求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的注意事项。普法团队本着切实为企业服务的原则,就城南水厂生产经营中在环境保护方面应尽的责任进行了普法,发放生态环境普法宣传手册。同时,面对面听取了企业的环保诉求,并答疑解惑,指导企业规范污染防治工作。

  吴豪处长对城南水厂日常生产管理中,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特别在推动长江大保护、绿色发展、依法办企业等方面做出的努力给予肯定,并指出: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行业典范;要加大环保投入力度,全面提高提优环保设施硬件,推动其高质量发展;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水源地应急管理,确保水源地安全万无一失;要完善内部环境管理,争取打造生态环境管理的先进典型和样板;要遵纪守法,及时开展“法律体检”。

  此次开展的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了合理化的法制建议,指导了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守法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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