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生产单位及住林区农户森林防火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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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1 03:53

林区生产单位及住林区农户森林防火责任书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林区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森林防火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确保责任区内不发生森林火灾。

2、加强对责任区内火源的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如烧荒、烧田埂、烧草木灰、吸烟、野炊、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

3、做好责任区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提高周边群众的森林防火

意识。

4、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和器材,并定期

进行维护和保养。

5、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组织扑救,并及时报告当地森林防

火指挥部。

二、责任范围

林区生产单位责任范围包括其所属的林地、林木以及生产经营活动

所涉及的区域;住林区农户责任范围为其居住房屋周边及所属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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