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实施方案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组织制定,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者,并签订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协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许经营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