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开始施行!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并完善了多项规定,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念与制度探索,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
那么
法律对父母、学校、社会
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呢?
一起来看
关键词:家庭保护
孩子的意见很重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与《民法典》看齐,新增了“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的内容,最大限度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心声得到法律的尊重。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7条规定:法院对离婚后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8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4条规定: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别让孩子处于无人看护状态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原标题:《叮!有声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请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