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县(市、区)
企业名称
(与开票名称一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营品牌
门店地址
(如有多家门店
请全部列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活动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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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书
1.本单位自愿报名参与2024盐城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按要求如实提供信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补贴相关诉求纠纷。
2.本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有较大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所属门店近三年无产品质量违法记录。
3.本单位同意与公开遴选确定的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接受补贴活动规则,对接完成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准备工作,按活动标准化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4.本单位具有规范的财务、销售、配送等管理制度和信息化系统,有完善的进销存管理机制,可统一归集、规范核算以旧换新销售收入,确保活动销售数据要素齐全、链条完整,满足政府部门审计要求。
5.本单位对此次活动补贴商品仅开具个人普通发票,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发票中销售货物的名称规范,明确商品的品牌、品类、型号等。
6.本单位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同意配合本次以旧换新活动配备专门团队,做好人员培训、门店服务、政策解答、投诉处理等相关工作。
7.本单位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宣传推广,包括设计宣传物料并在门店现场展陈,发布自媒体广告,参与商圈和社区活动等。
8.本单位开设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专区,销售补贴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价格,公开承诺不高于政策实施前一个月同款产品的最低成交价格。
9.本单位参与活动的门店具备公安部门授权的开展登记备案、上牌等资格。
10.本单位与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的回收企业签订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与有资质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签订废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协议(或通过签订上述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协议关联到有资质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并及时向回收企业移交废旧电动自行车(包括废旧蓄电池)。
11.本单位参与活动的门店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电动车(包括废旧蓄电池)的区域。
12.本单位建立完整清晰的本次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旧电动自行车(包含电池在内的整车)移交清单,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商务部门备案。
13.本单位坚持诚信经营,对零售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负责,经营中绝不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后折扣等手段欺骗消费者,杜绝在经营活动中出现骗补、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
14.本单位如在活动期间发生退货情形,补贴资金将退回专项账户。
15.凡出现软件代领、内部作弊、内外勾结、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违反活动要求的行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退回相应补贴资金。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并被列入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告,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活动报名责任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