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艺术品视域下民法典物权制度“新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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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01:35

《民法典》是我国立法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冠名的立法。在此之前,自古迄今,我国立法或冠名为“律”、或冠名为“典”、或冠名为“法”,但未曾有过“法典”的冠名。我国《民法典》的问世,彰示着我国立法走进了一个新的法治进程,亦彰示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代。

“法典”一词的主旨突出强调法律规则的有序编纂,即按照一定的体系、一定的结构来编纂立法。从历史的角度看,“典”在我国文字表达中,自古就代表着一种特别含义, 尤其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 当一个书面文件被称为“典”时, 它彰示着一种权威性。所以,当民事立法被称为“法典”时,说明民法在我国立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文物和艺术品分别作为历史的见证之物和艺术创作活动的结晶,均作为民法意义上的物而受到《民法典》的保护。为此,以文物艺术品为视野来解读我国《民法典》中物权编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从物权法律体系来理解文物艺术品在物权法律制度中的定位、权利确认和保护。

《民法典》物权编之体系化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包括5个分编20章258个条款。与2007年《物权法》相比较,《民法典》物权编新增加了39个条款。所谓新增加,是指或全新条款,或有部分新增内容,仅做非实质性修改的内容例如改变了立法条款编号等未计入其内。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内容,是在先行颁布并生效的《物权法》《担保法》《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海岛保护法》等已有立法内容的基础上,通过补充、矫正后的体系化和凝练化而形成。在世界范围内,凡法典化国家中的《民法典》,最核心的特征均在于其体系化,即把民商事法律规则通过基本架构、制度规范及其基本内容有机组合为一个整体。故而,《民法典》体现的是逻辑化和法科学化的思维。

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的体系化内容包括:

第一分编通则,其确立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物权保护的一般规则,尤其是不动产登记制度;第二分编所有权,其规定了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共有、所有权取得和限制等内容,其中特别强调了所有权的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分编用益物权,其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这些权利均以不动产为权利客体且具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内容,其中居住权制度是新增加的内容;第四分编担保物权,其包括抵押权(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质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和留置权三种典型担保物权,但同时立法也为所有权保留、让与担保等非典型担保形式预留了在合同编出现的空间;第五分编占有,确立了占有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事实的规则。

不动产登记:登记资料信息的保

我国《民法典》中的物权制度是以不动产和动产为主线来设计的。不动产登记是我国《民法典》物权制度的重要规则。不动产登记,是指根据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国家或者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登记是一种物权公示方式。不动产登记行为,在本质上是产生法律效果的事实行为而不是登记机构的行政管理行为。

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和消灭等物权变动而言,登记极为重要。根据《民法典》第20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合同,在法律没有其他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使当事人没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该合同依然有效。

不动产登记,是一种将物权状况向世人公示的法定形式。但是,因登记内容涉及不动产权利人的诸多信息,因此,法律需要在信息公开与隐私信息保护之间加以平衡。为此,除了将需要公开的信息记载于《不动产权证书》以满足公示需求外,更为详细的信息仅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中。

不动产登记簿的查阅,仅对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开放。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我国《民法典》特别增加了一个条款专门规定对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的保护。其第219条规定:“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对该条款的解读需要注意如下要点:

第一,该条款规定了一个前提性条件,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该条款规定的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主体,是指通过查询、复制而可能掌握了权利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利害关系人。

第三,该条款规定的不得实施的行为,是指有可能造成权利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公开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的行为,或者是非法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的行为。至于被公开或者被非法使用的登记资料信息的载体是纸质的还是电子数据的或者是其他形式的,均在所不问。

第四,该条款的立法目的在于对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加以必要保护。

征收:惟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

在物权行使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不动产被征收的情况,《民法典》第243条第一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对该规定需要关注如下几点:(1)征收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2)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征收;(3)及时且足额支付征收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该补偿是“征收补偿”而非“拆迁补偿”,因为征收是依法将所有权进行强制性转让,补偿是针对被征收的不动产而进行。“拆”的行为是征收者依征收程序获得被征收不动产所有权之后进行的拆除行为,是征收者按照自己意愿处置自己征收所得不动产的行为,不存在所谓的“补偿”,换言之,立法不可能对征收者为自己的拆除行为给自己以补偿作出规定,因为其毫无法律上的意义与制度价值。因此,征收者在完成征收后进行的拆除行为、被征收者在获得征收补偿后进行的迁徙行为,均不属于给予补偿的征收行为范畴。

征收与征用是两个不同的制度。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而发生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情况,是各国社会经济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现象。我国《民法典》在物权制度立法中增加了“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征用”的内容(《民法典》第245条),其中“疫情防控”作为紧急需要的情形之一,是《民法典》对我国应对2020年初大规模暴发“新冠肺炎疫情”的法律实践的立法体现。需要注意的是,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保家护国的战争等紧急需要而对他人财产进行征用,同样应当限定在是为公共利益而为之的范围内。

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所有权与其成员的权利:在制约中实现利益平衡

在我国乡村中,不少农村集体组织的财产中有集体享有所有权的文物艺术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246条至254条的规定,集体和个人不能拥有国家专有的财产,如矿藏、水流、海域、城市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但是,文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则并非国家专有。这意味着国家、集体和自然人均可享有文物艺术品的所有权,且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自然人所有权均平等受到保护。

享有文物艺术品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虽然不是该文物艺术品的所有权人,但是其集体成员的身份决定了该成员与集体享有所有权的文物艺术品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故而,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对该集体组织包括财产在内的事项享有决策参与权、信息知情权、财务监督权和要求法院将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决定给予撤销的权利。我国《民法典》在编纂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保护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利,增加了“集体成员有权查阅、复制相关资料”的内容。根据《民法典》第264条的规定,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有依法律法规、章程和村规民约向其集体成员公布集体财产状况的义务,另一方面,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依法对集体财产状况资料享有查阅权和复制权。当集体组织、村民委员会或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时,该规定为集体成员在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需要出具证据提供了便利。

以艺术品为担保的抵押::抵押期间抵押物的许可与限制          

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三种最经典的权利。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在不转移财产(不动产或者动产)占有的情况下,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发生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享有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该权利即为抵押权。

以艺术品进行抵押的情况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一个人将自己的艺术品进行了抵押,在抵押期间,因急需资金而唯有将作为抵押物的文物艺术品出售方可解燃眉之急,那么该人是否可以将抵押物转让?根据《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提供抵押物的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转让抵押物。但是,需要注意:(1)如果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要依约定;(2)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3)将抵押物转让,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4)如果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物的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抵押人所有。如果转让的价款不足债权数额的,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如果一个人在同一个艺术品上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则该艺术品通过拍卖或者变卖获得的价款,要按照交付的时间先后来确定给担保权人即债权人的清偿顺序。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的颁布,给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和公众日常生活带来了许多值得关注的涉及权利和义务的行为准则。在文物艺术品的视域内,亦是如此。可喜的是,我国《民法典》将会为我国文物艺术品的归属与合理利用提供更加体系化的保驾护航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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