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司法局“三强化”助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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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06:34

宿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用好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抓手,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2023年截至11月,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受理法律帮助5154件,法律咨询9300余次,办理援助案件6287件,其中,受理妇女援助案件1423件,未成年人援助案件1053件。

一是强化普法,提升援助知晓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线下结合法律援助“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通过图文并茂、以案说法的形式注重对妇女儿童典型案例的宣传,做到“办结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线上利用法治宿迁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及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等,引导妇女儿童合理合法维权。结合“援法议事”“一村一公开调解”“宿调和”婚姻调解等调解服务,向当事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活动及特殊时间节点,举办妇女维权、反校园霸凌等法治宣传专项活动。

二是强化服务,畅通援助便民渠道。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开辟“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成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成立妇女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明确专人负责联络,在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设立独立咨询接待室,优先指派女性律师现场服务,保证空间的私密性。制定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标准及质量评估标准,出台办案指南,规范法律咨询、非诉讼事项、诉讼事项办理流程,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同时大力推广12348法网、“宿法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途径,打造“法援中心+工作站+联络点”“网上+掌上”的多维立体援助体系。

三是强化联动,完善援助保障机制。与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商议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讨论、援助案件监督和回访等制度,保障工作机制的良效运行。对持有妇联组织开具的“妇女法律援助公函”的来访妇女开通“绿色通道”;建立专人联系制度,畅通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联系;对符合条件案情特殊的妇女,先受理指派后补办手续;对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快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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