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是全國種苗花木生產大省、板材和木質包裝材料生產消耗大省,以及進口木材重要集散地,林業有害生物種類多、分布廣、危害重。9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蘇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從預防、檢疫、防治、監督保障等方面構建起全鏈條防控體系,為全省林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法治保障。
江蘇省原有地方政府規章《江蘇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控辦法》頒布實施已近10年,為加強防治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條例》全面繼承《辦法》核心內容,充分吸收《森林法》《生物安全法》最新立法成果,借鑒長三角地區兄弟省份立法經驗,增強了可操作性,順應了形勢需求。譬如,《條例》突出預防為主的防治方針,增加了風險調查評估、重點預防區劃定、棄置有害生物的相關規定以及禁止飼養、不得隨意丟棄等方面的禁止性條款﹔同時,實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和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對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制,建立防治目標責任制,並納入林長制考核內容。
鬆材線虫病被世界公認為“鬆樹癌症”,也是江蘇省重點防治對象,自1982年被發現以來,先后擴散至江蘇主要鬆林分布區,經多年防治,當前疫情基本趨於穩定,但江蘇6個設區市和22個縣(市、區)還有發生,每年病枯死鬆樹超過6萬株。對此,《條例》除一般性規定外,還針對鬆材線虫病防治作了特別規定,以鬆材線虫病疫木利用為抓手,對鬆屬植物及其制品的調運、鬆材線虫病防治疫木加工利用監管、鬆木材料以及其他可能攜帶鬆材線虫病的木質回收銷毀、鬆材線虫病疫木除治等內容進行規定,並明確了相應的信用監管和法律責任。
省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存放、使用鬆材線虫病疫木。電力、廣播電視、通信等工程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採購從鬆材線虫病疫區調入的鬆木材料以及使用鬆木材料制作的包裝物,應當要求供貨商提供植物檢疫証書,並建立使用管理台賬。使用完畢或者施工結束,應當及時回收、銷毀,不得隨意棄置。對採取制作纖維板、刨花板等人造板以及制作顆粒燃料、造紙、制炭等方式利用鬆材線虫病疫木行為作出規定,嚴防疫木流失。
近年來,加拿大一枝黃花等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並持續擴散,李痘病毒、紅火蟻、蘋果蠹蛾、紅棕象甲等外來林業有害生物雖暫時未在江蘇發現,但入侵風險持續增強,隻有加強源頭管控才能有效預防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條例》明確,省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組織開展全省林業有害生物普查和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專項調查,建立健全普查檔案數據庫。對新發現的檢疫性、危險性、暴發性林業有害生物,應當查明情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並逐級報省林業主管部門。此外,省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與南京海關等單位建立數據共享協作機制,共同防范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加強對國外引種的風險控制,首次引進的,引進單位應當就引進物種對生態環境的潛在影響進行風險分析。同時,禁止人工繁育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禁止隨意丟棄林業有害生物寄主及其制品。
《條例》還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廣應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數字化技術,要求檢疫防治機構在實施林業檢疫過程中,應當採取數字信息技術和其他必要措施提高檢驗檢測的准確性和時效性,並進一步支持綠色防治技術,鼓勵和支持生物除治技術的研發、引進、推廣和使用,加大對生物除治的扶持力度。(劉正則)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
(責編:李靜曄、張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