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实施四项重大工程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建设“十四五”期间将改善妇儿健康服务基础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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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6月7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负责人孙志诚表示,为支持公立医院发展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要实施四项重大工程,其中包括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省级和比较大的城市的妇幼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项目建设。
孙志诚介绍,“十四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支持和带动作用,全力支持公立医院的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能够基本建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能够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全国性跨区域的大事、急事和难事,能够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孙志诚说,为此,“十四五”期间要实施四项重大工程:一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要加强国家、省、市、县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依托高水平省级疾控中心建设好区域性疾控中心。二是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程。三是重点人群健康服务补短板工程。要改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省级和比较大的城市的妇幼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项目建设。另外,也要在职业健康、心理健康、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领域加大补短板的工作力度。四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
来源:中国妇女报
02
25项举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首份政策文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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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日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已于近日印发,意见提出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等25项工作要求。
据介绍,《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是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制发的首份政策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涉及家庭监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6个方面。
在家庭监护方面,意见提出要探索对依法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非生父母履行监护权的家庭实施公共服务优惠。在学校保护方面,要推动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和服务。在社会保护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要强化政府保护职能,提高长期监护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临时监护工作制度;要落实司法保护职责,施行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暴力伤害案件一站式取证保护机制等。
来源:中国妇女报
03
我国立法明确女军人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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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6月10日表决通过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军人的荣誉和名誉受法律保护,规定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绍,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军人待遇保障基本制度。总结现行法规政策、实践做法和改革举措,对军人及其家庭待遇保障作出以下规定:一是规定军人服役应享受的基本生活待遇,明确工资、住房、医疗、保险、休假探亲、教育培训、女军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保障责任和基本制度;
二是将军人家庭的基本权益保障确定为国家责任,明确军人的婚姻保护、家属随军落户、户籍权益维护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三是规定依法退出现役的军人由国家给予妥善安置和相应优待保障,与退役军人保障法相衔接。
据介绍,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一是充实完善军人军属优待制度。将近年来国家关于加强抚恤优待工作的一系列改革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调整优化军人军属在住房、医疗、就业安置、子女教育、养老照护、参观游览、交通出行、司法服务等方面的优待政策,明确军人家属凭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享受优待保障;回应广大官兵关切,对配偶就业安置、子女教育优待作了重点规范,确保有关优待政策有效落实。二是突出对烈士遗属的抚恤优待。在全面规范各类优抚对象享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烈士遗属的抚恤、就业安置和子女教育等给予重点倾斜、作了专门规定,让烈士及其遗属切实受到全社会的尊崇。三是明确军人家庭帮扶援助机制。规定地方政府和军队单位对日常生活遇到困难的军人家庭给予帮扶,鼓励、支持各类组织和公民为军人家庭提供援助服务,帮助解决官兵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安心练兵备战。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制定过程中注重听取广大基层官兵的意见诉求,认真研究,积极回应。“比如,今年全国人代会期间,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海军航空兵女飞行员反映,为备战打仗,军队训练任务越来越繁重,希望制定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时考虑女军人生理等方面的特点,作出特别的规定。”郭林茂说,宪法法律委的领导同志将这一意见反馈给法工委后,我们立即查找相关资料,认真研究了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法规政策,增加了女军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条款。
来源:中国妇女报
04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七五”普法工作报告和“八五”普法决议草案:建议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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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七五”普法决议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成效是突出的。同时,对“八五”普法决议草案提出了意见建议。
刘修文委员表示,“八五”普法决议草案中提出的“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非常有必要,要让人民群众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感受到知法懂法的好处,切切实实感受到实效,法治宣传教育才会有蓬勃的生命力。“这一条中提出‘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我觉得说得非常好。”刘修文委员举例说,中国政法大学罗翔教授的“罗翔说刑法”、公安部门的“警花说”等等短视频栏目,结合时事热点,生动形象地宣传法律知识,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并且深入人心。刘修文委员建议,在“八五”普法的具体实施中,更加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开展宣传,挖掘更多法律素质高的创作者,把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
曹建明副委员长说,要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根据青少年特点,更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重视解决农村中小学法治教育缺失问题。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深入宣传,推动落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设置了网络保护专章。建议面对网络发展新态势、新特点,更有针对性地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法治蓝天。
关于“八五”普法决议草案第3部分“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谭琳说,建议在“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后面加上“和家庭教育体系”,因为我们的普法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对青少年来说,家庭教育很重要。
此外,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后面,建议加上“发挥家校社协同作用”,然后再接后面“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家庭、学校、社会要发挥协同作用,才能教育引导好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的习惯。另外,法治宣传教育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也要同时贯彻习近平关于教育和家庭家教家风等各方面的重要论述。
韩晓武委员说,我们国家几十年如一日,坚持抓普法,这个做法是好的,我们应该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建议在普法内容重点上再进一步斟酌。具体说“八五”普法内容的重点应该重在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上,而不是法律的知识普及多少、增长多少。“八五”普法工作对象的重点应该是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也就是抓好关键的少数,应该旗帜鲜明地把这件事情说清楚。至于青少年等其他的各类人员当然也是普法的重要对象。
包信和委员说,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非常重要,一件事情来了以后领导干部是不是能够尊法守法用法,对地方民众的示范作用非常大,所以普法的关键是领导干部要尊法守法,要把法律变成必备素质和自觉。
徐显明委员说,未来“八五”普法,建议突出几个重点:应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未来5年普法的重中之重;继续加大对宪法普法的力度;应该把民法典作为普法的重点。民法典普法,不光向老百姓普法,重点应该向领导干部普法。领导干部特别是政府官员一定要建立民法意识;应该把法治的一般意识和观念向全社会普及;一定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到实处,就是要普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普及人权精神、人权观念。此外,建议立法机关也应该负有普法的责任。应该尽快建立法治国家评价指标体系。
来源:中国妇女报
他山之石
05
江苏妇联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实在为妇儿办实事上“15+6”件实事项目解决妇儿“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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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京市妇联共同打造玄武门街道百子亭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心理咨询服务等民生实事示范点;联合省人社厅、省妇儿基金会等共同举办“江苏省女大学生创业创新启航计划”,服务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联合省教育厅共同推动社区妇联干部和辖区教师“联合家访”,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与省农垦集团共同推进“苏垦慧创”富民帮促行动项目,为苏北农村留守妇女送培训、送岗位,促进创业就业……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妇联坚持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分众问需、分类施策,充分发挥“联”的优势,协同各方力量用心用情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决他们的“急难愁盼”。
江苏省妇联主席张彤介绍,一方面,充分发挥省妇联女性联盟、团体会员、妇联执委作用,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全面了解妇女儿童家庭现实需求,梳理出“15+6”件实事项目。全省各级妇联纷纷下沉基层,走访调研,精准问需,结合各地实际列出涵盖困境妇女儿童援助帮扶、女性创业就业支持、美丽庭院建设等重点项目清单。
另一方面,用好妇儿工委协调机制、维权联席会议联动机制、“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协作机制等,与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整合政府资源服务妇女儿童。
更为重要的是,集聚社会力量,依托江苏女性社会组织协同发展中心,用好省财政妇女儿童公益社工专项经费,撬动各级政府及社会资金,争取各类基金会共同策划实施项目,发布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等12个项目方向,择优推荐上报项目101个。
据悉,今年,江苏省妇联将推动“每个设区市建立2个公益性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设60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纳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围绕项目实施,联动159名心理咨询专家成立莫愁公益心理咨询师联盟,为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专业支持,依托省家教会专家力量,为全省639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实施点提供智力支撑,形成网格化问需问效、多元化协同整合、专业化精准服务、项目化推进实施的工作格局。
来源:中国妇女报
06
山西出台“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方案
将婚姻家庭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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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化平安家庭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石,山西省近日出台了《山西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建立和运用“五色”分级预警机制,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实行分级预警处置,准确研判各类纠纷,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方案》由山西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分为绿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五级,绿色为轻微矛盾纠纷,蓝色为一般矛盾纠纷,黄色为较大矛盾纠纷,橙色为重大矛盾纠纷,红色为特别重大矛盾纠纷。并要求相关部门对本部门、行业、领域内负有化解责任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根据等级进行分层预警、分级评估、分级处置以及报告管理。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工作作为推进平安山西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制定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牵头作用,推动健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推动妇联组织嵌入基层治理体系、工作融入基层治理格局、力量加入基层治理队伍,积极参与网格员培训指导工作,引导其进一步加强对家暴、性侵等侵权隐患的排查预警和婚姻家庭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的流转工作,将掌握的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推送至同级公安部门,有效防范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方案》还要求各单位每月30日前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工作相关情况报至上一级部门。
山西省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的出台将扎实推进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全省各级妇联将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纠纷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分级预警处置制度机制,深入开展排查,多元化解纠纷,力争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来源:中国妇女报
社会热点
07
付费1.58万调研深圳女工?别把“凝视”变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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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电视剧《外来妹》火遍大江南北。这部现实主义题材作品,让很多观众深受触动,人们记住了杨钰莹演唱的主题曲,也看见了从贫穷地区到广东工厂打工女性的真实境遇。31年过去,广东女性打工群体的生存状况如何?生活有哪些改善?又面临哪些真实的问题?关注这一群体的生活,仍然具有特别的社会学意义。
然而,个别关照女工的镜头似乎变了味。近日,深圳某留学机构发布了一则广告,宣称学员付费1.58万元,就能报名参加一项“女工赋权项目”。
细究此项目的内容,却不免令人疑窦丛生。“调研”地点,是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电子厂、纺织厂。“围观”对象,是流水线上的女工。而所谓的调研,只需一周时间,参与者就能拿到一篇“调研报告”作为项目的“学术成果”,一封导师的“推荐信”,一张“项目结业证书”。
浮皮潦草的参观,徒留走马观花的形式主义。纵览这则广告,每人交纳1.58万的费用,更像是一笔生意,一手交钱一手买“履历”。
在这一过程中,机构可能赚得盆满钵满,学生有了“亮眼”的调研经历,就连被参观的工厂或许也能从中获利——按理说他们不会平白无故将厂门打开,随意让人参观,说不定也有某些环节上的人坐收渔利。唯一“受损”的,应该就是那些被“围观”的女工。她们很可能并不知情,蒙在鼓里就成了他人的“调研对象”。
让人生疑的是,这种调研能得出什么结论?如果是事先预制好的观点、粗乱填写的数据,不仅可能影响报告的真实性,还可能得出南辕北辙甚至影响决策的报告。
引发舆论关注后,机构以及关联方反应倒快,发文道歉并宣布项目停止招生。据悉,项目中提及的导师已严正声明自己毫不知情。至此,公众似乎得到了一个解释。可是,网络上也有“圈内人”介绍,此类操作并非孤例。公众也不免怀疑,类似的调研和“围观”,会不会以更隐蔽的方式继续开展下去?
其实,对学生群体而言,深度参与社会议题,近距离接触女工的日常生活,感知她们的梦想与奋斗,了解命运的无奈与起伏,有助于摆脱象牙塔的冷气,这堂走入社会的“第一课”无可非议。
可是,粗制滥造、涉嫌拿钱“买”调研的行为,把本该细致入微的严肃观察变成走马观花式的“围观”调研,让对女工群体的人文关怀,异化成了履历贴金的工具,可说是跑偏了方向。真实的社会调研,应该是严肃的、科学的,不能将受访者视为冷冰冰的对象,而要看作是活生生的个体,更不能为了调研而“炮制”调研。
女工这一社会群体身上,当然涵盖了城乡差距、就业现实和女性困境等诸多议题,理应给予她们更多的“凝视”,让她们有得以被关注的渠道。只不过,急功近利的视角,可能无助于解决一个社会议题,只能把“凝视”变成一门生意。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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