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法规政策汇编(第二期)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01 20:00

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法规政策

3月2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统筹推进 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宏观政策对冲力度,有效扩大内需,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动态优化完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力争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峄城区司法局汇总整理有关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的法规政策,每日一期,供大家参考。第二期,汇总国家层面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共5件。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文件

01

国家民航局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

为坚决遏制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高发态势,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国家民航局近日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决定进一步调减国际客运航班运行数量。

根据《通知》,以民航局3月12日官网发布的“国际航班信息发布(第5期) ”为基准,国内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任一国家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且每条航线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外国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我国的航线只能保留1条,且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1班。

《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要严格执行民航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最新版《运输航空公司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在抵离中国的航班上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确保客座率不高于75%。

02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推动步行街加快恢复正常营业秩序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施策的原则,指导步行街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根据业态特点和商户情况,分级分类组织、科学有序推进复工营业。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时间,加快推动小微商户、沿街店铺开门营业,争取尽快恢复消费氛围。帮助商户协调调度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疫物资,指导各类商户取消除当地统一规定外的防控措施。对于仍需测温、示码的地区,引导步行街管理机构探索采取统一测温、一码通行等方式,便利消费体验。

《通知》提出,提前谋划,合理规划,研究储备一批促消费活动,待条件成熟时组织街区商户有序开展,努力提升单次活动效率,避免“一窝蜂”式聚集。当前,着力发挥在线消费等新兴产业的促销引流功能,激活街区人气商气;待疫情结束后,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快速恢复街区消费水平。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和移动运营商等社会力量积极性,运用金融服务和数字技术创新促销方式、引导客流回升。围绕重点假日和各类主题,结合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统筹做好全年促消费工作,争取做到“月月有亮点,场场有精点”,持续改善消费者购物休闲体验,活跃街区消费市场。

《通知》提出,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经验,将智慧街区建设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打造设施智能、营销精准、服务便利、放心安全的“智慧街区”,实现智能高效管理,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以疫情应对为契机,加快调整街区业态布局,积极帮助关店调整或有升级需求的店铺与优质品牌、社会资本对接,完善街区业态结构,提升消费品质。

03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推动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

《通知》针对企业复工复产以来,产业链上下游部分企业面临的现金流压力问题,就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增强金融支持和服务,畅通产业链资金流,提升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整体效应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通知》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内容:一是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二是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稳外贸”作用,增加外贸信贷投放,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拓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四是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鼓励大中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银行的业务合作。五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对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相关授信予以差别化安排,完善激励机制。明确核心企业准入标准,认真审核核心企业融资需求和贷款用途,严格审核供应链交易背景。六是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措施,人身保险公司可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提升贷款额度。

银保监会将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按照《通知》要求,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发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带动作用进一步做好促生产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首批示范园和第二批示范园创建单位带动作用,加快园区项目建设,吸纳更多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

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载体,是促进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平台。按照《通知》,各地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力度加快推进示范园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新上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持续提升示范园产业承载能力,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就业,帮助有意愿的农民工创业。同时,主动作为帮助园区企业纾困解难。

《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给予再贷款、贴息支持和农业信贷担保费用减免政策。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投资专项,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示范园加快发展。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优先安排支农支小等各项再贷款。对园区企业新增融资需求,建立绿色通道,做到应贷尽贷快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项债券,用于示范园项目建设和园区内企业发展。

05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日前,自然资源部发布第6号令,公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决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9号)、《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50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

第七条的解释》(国土资源部令第67号)4部规章被废止。

《决定》同时对《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的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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