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雇佣童工有什么惩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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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2 22:44

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一经查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童工是指不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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