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李庄古镇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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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4 04:33

非国家所有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由所有权人负责修缮和维护,翠屏区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资金补助或者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维修。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修缮维护能力的,翠屏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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