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3】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展了国籍立法工作,直至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最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下图是这部法律的内容节选,它反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节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中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完备 B.中国实行有条件的双国籍政策
C.国家实施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 D.国籍选择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