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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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2 07:14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后,社会各界将关注目光投向广西,同时近期“广西小砂糖橘勇闯东北”在网络上火爆,这将带动出游需求集中释放,旅游旺季即将到来,宾馆住宿、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旅游景点景区等需求量大幅增加,为营造我县良好消费环境,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价格权益,现对全县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三、诚信为本,杜绝欺诈

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等行业主体,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珍惜机遇,共享发展

各相关经营者要维护和珍惜忻城形象,按照本提醒告诫书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切实着眼本行业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组织引领和内部协调作用,加强会员单位价格行为自律,促进行业品牌建设,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登陆网站、下载手机APP、进入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进行投诉举报。

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原标题:《忻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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