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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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11 06:12

保护秦岭生态环境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解读《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报告

秦岭是我国地理上重要的南北分界线,有着“国家中央公园”之称,发挥着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条例贯彻实施取得积极成效。

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别对西安、宝鸡等6市进行检查,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依法开展法律监督。

11月23日,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审议。

依法依规

系统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11月1日至5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小燕带领执法检查组赴安康市、汉中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报告指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市均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其中西安、宝鸡、汉中、商洛市分别设立秦岭保护中心和专家委员会,组织机构不断完善。

在健全法规体系方面,出台省级秦岭保护总体规划、市级保护规划和8个省级专项规划,编写完成《条例》释义,制定《陕西省秦岭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试行)》《陕西省巴山生态环境保护办法》,“1+N”规划体系初步形成。划定秦岭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启动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积极推进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划定工作。

制度建设仍需完善。在检查中发现,我省部分县区保护实施方案还未制定,国家层面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尚未建立,我省秦岭区域矿山、小水电退出的具体补偿办法及补偿标准未出台,“网格化”管理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联动合力还需加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尚处在试点阶段,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态产业发展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推进。

报告建议,完善规划制度体系,加快制定县(区)保护实施方案,推动各项规划有效实施,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保障力度,优化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着力解决好基层人力不足问题;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投入,推动建立横向跨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出台我省矿山、小水电退出补偿政策,建立多元化补偿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退耕还林还草,加大水源涵养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开展生物多样性研究,提升秦岭生态系统稳定性,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严格规划管控,加快秦岭范围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划定和勘界立标,全面落实三级保护范围和措施。

守护人民健康

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

11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率执法检查组在宝鸡市太白县靖口镇靖口水电站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陕南地区“两场(厂)”建设和运营资金严重不足,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不畅。农家乐、民宿产生的污水、餐厨垃圾收集处置和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难度大,监管力度还需持续加大。

生态环境安全隐患依然存在。《条例》第47条、第35条对尾矿库安全运行、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作了规定。检查发现,一些尾矿库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陕南地区过境饮用水水源地危化品运输车辆数量多、路线长,存在环境安全风险和突发环境污染隐患。

报告建议,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要有效防范化解“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的环境风险,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过境监管和防范措施,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加快城镇“两场(厂)”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巩固农家乐整治成效。

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

11月8日至9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西安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目前,我 省秦岭范围内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迅速、致死快、防治难、适生范围广、经济损失严重,目前防治手段单一,以就地砍伐烧毁或粉碎消灭传染源为主,防治效果不佳,疫情蔓延未得到根本遏制。对疫区农产品和林产品流通带来影响,严重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对秦岭乃至我省关中、陕北地区林区生态安全造成威胁。

报告指出,松材线虫病已成为秦岭当下亟需解决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需加快实施“青松抢救工程”,加大防控资金投入,严格源头防控,落实疫点疫木清理和检疫检查等措施,持续开展疫情防控专项行动。加强疫情信息通报,加大疫情防治科研攻关,研究制定疫情防控技术规范,多方协调,共同发力,依法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疫病蔓延扩散,避免引发难以遏制的生态灾难。同时,做好美国白蛾疫情防控及外来物种监测检疫,严防病虫害、有害生物侵入和蔓延。

加快生态产业布局

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11月15日至16日,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渭南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陕南地区地处秦岭腹地,既是我省生态富集地区,同时也是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绿色生态是陕南的最大财富和最大优势。在检查中发现,陕南地区产业发展受限,土地资源稀缺,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劳动力外流严重。市县财政力量普遍薄弱,投融资渠道比较单一,农村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绿色循环发展的支撑力还不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尚处在试点阶段,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能力还不足。

报告建议,要深入贯彻“两山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通过挖掘本地产品生态价值、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形成保护与发展利用的良性循环。要总结和推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经验,把生态治理和发展特色产业有机结合,把生态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从严控制产业准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有机、富硒农产品等生态产业,积极推动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尤其是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推进全域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提质增效,持续壮大县域经济,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谱写陕西绿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文:李程)

(编辑:马倩)

(责任编辑:魏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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