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鼓浪屿重点文化企业扶持,企业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并依法纳税,选择在鼓浪屿经营、办公,且已纳入文化产业统计名录库的文化企业;二是企业性质及经营范围属于鼓浪屿重点文化领域;三是经营管理完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无违规违法经营记录;四是列入全国、福建省、厦门市重点文化企业(集团),或鼓浪屿文保办批准的其他企业。
被认定为鼓浪屿重点文化企业后,我们将给予用房扶持、租金补助、获奖奖励和人才扶持等。比如,用房扶持方面,企业若选择鼓浪屿直管公房经营或办公,按程序批准后,可直接指定承租,不需要参加公开招租。租金补助方面,企业租用岛上直管非住宅公房用于经营或办公的,租金可以优惠40%;租用岛上产权明晰私房的,给予用途市场评估租金40%的补助,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
被认定为鼓浪屿重点文化企业后,若有以鼓浪屿人文历史为主题的文化产品获得国际级、国家级重大奖项或称号的,可以获得50或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此外,企业引进的文化人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优先租赁鼓浪屿住宅公房、优先安排其子女在岛上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