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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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2 00:07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管理制度

 

概述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本文将从

以下几方面进行介绍:女工和未成年人的定义、我国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

法规、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管理制度、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情况

及存在问题。

 

女工和未成年人的定义

 

女工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的女性。未成

年人指未满

18

周岁的青少年。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劳动市场中易受到性别歧视及就

业机会限制,保护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女工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

 

宪法第

38

条规定: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各个领域享有与

男子平等的权利。

 

《劳动法》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婚姻、怀孕、出生、哺乳等原因,解除女职

工劳动合同或者予以辞退;未成年人不得从事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强度、工时、工

种的劳动。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未成

年人可以从事的劳动要按规定酌情减轻工作强度或延长休息时间等措施进行保护。

 

《妇女权益保障法》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女工的保护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规定了女职工的合法

权益、禁止性别歧视、建设适合女职工特点的保护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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