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祁连建设】祁连县公安局扎麻什派出所开展“三电”油气设施安全检查及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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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1 19:53

为切实加强“三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油气田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保障能源安全、通信安全和公共安全。近日,祁连县公安局扎麻什派出所开展“三电”油气设施安全检查及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面对面讲解等方式,向现场群众介绍保护“三电”、油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通过以案释法说明破坏“三电”、油气设施、贩卖线缆、盗窃电线杆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同时,详细讲解《青海省涉油气及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三电”及油气田设施行动中来,若发现破坏、盗窃油气、“三电”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进行奖励。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余份,受教育群众50余人,营造全乡参与油气设施保护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扎麻什派出所将持续强化“三电”及油气田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持续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辖区群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民警提示:这些“三电”和油气田安全知识须知道

(一)什么是“三电”、油气田设施

“三电”设施:“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储电池等内部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等设施。

油气田设施: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二)相关法律法规

①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自觉保护“三电”油气田设施

“三电”、油气田设施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三电”、油气田设施的安全关系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三电”、油气田设施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积极举报涉“三电”油气田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击盗窃、破坏、“三电”、油气田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供 稿:扎麻什派出所

编 辑:韩英

原标题:《【平安祁连建设】祁连县公安局扎麻什派出所开展“三电”油气设施安全检查及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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