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护她】“三八”妇女维权周: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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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9 04:43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深化广大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信心,保障妇女同胞的合法权益,即日起,“法治滨州”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援护她】专栏,刊发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妇女维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于某某交通事故纠纷案

【内容摘要】

于某某与周某某均系老年妇女,两人在骑电动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于某某左肱骨骨折、左肩关节脱节等多出受伤。由于于某某已年近7旬,受伤后康复较慢,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日常起居均有儿女照顾,后期还需要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开支。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周某某拒绝赔偿。于某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家庭困难,无法承担律师费,向滨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山东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王金泉律师为于某某代理该交通事故案。王金泉律师接到指派后,立即和于某某及其家人取得联系,主动上门调查卷宗,了解案情,积极协调双方达成和解。原被告双方老人之间存在很深的隔阂,彼此之间都有很深的误解。王金泉律师多次跟双方沟通协调,反复做工作,几经周折两家人最终同意达成赔偿协议。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见证下签署赔偿协议,于某某撤回起诉,周某某赔偿了于某某相关损失,双方都对律师的调解感到满意。事后于某某特地委托女儿专程去德衡滨州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一面,以表示对律所及律师的感谢。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份,承办律师接待了受援人于某某女儿,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侵权案件。原被告双方均是古稀的老人,原告于某某66岁,被告周某某70岁。原告肩部、胳膊受伤且较为严重,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全靠儿女轮流照顾。被告家住农村,由于年事已高需要照顾,常住居所不稳定,赔偿能力也有限。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案件若正常走流程至少需要5-6个月,且不能保证受援人顺利拿到赔偿款。由于双方存在很大分歧,被告周某某拒绝赔偿。律师多次跟原被告沟通,分析案件利弊,原被告均做成让步,双方同意调解并签订赔偿协议。经过律师不懈努力,原被告在法院顺利和解,被告当场支付给原告赔偿款,原告当场撤诉,双方对调解均满意,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受援人对此次援助表示满意。

【案件点评】

近年来,老年人、妇女的权益越来越收到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重视。如何维护老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各部门都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保障老年人、妇女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同为依法治国共同体的先锋力量,始终践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和正义”是法律工作的唯一标准。本案中,承办律师主动上门了解案情,反复与原被告沟通,尽量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通过律师的不懈努力,使双方息讼,大大节约了时间,为援助人尽快拿到了赔偿款,最大程度为受援人争取了合法权益,增强了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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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援护她】“三八”妇女维权周: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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