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挝合规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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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0:22

合规 | 在老挝合规运营

2024-06-0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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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劳工雇佣

老挝涉及劳动雇佣保障权益的法律主要是《劳动法》(2013 年修订),其对签订及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假期福利和社会保障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劳动合同

签订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合同为主,计日和量小的工作可为口头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规定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标准和其他相关福利。劳动合同可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超过 3 年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雇佣双方必须在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 60 天内确认是否续签新合同。

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须至少提前 30 天告知体力劳动者、至少提前 45 天告知专业技术劳动者。对于固定期限合同,雇佣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

在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雇员,解释相关原因,向员工支付月度剩余工资和其他相关福利:

● 员工缺乏必要专业技能,或有医学证明身体状况不佳,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 用人单位与工会、员工代表和大部分员工协商一致,认为需减少员工数量,并已向劳动与社会福利部报备。在以下情况员工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有权获得月度剩余工资和相关福利:

●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 员工就劳动合同向用人单位提出异议,但未得到解决;

● 由工会或员工代表书面证明工作场所变更致使员工无法履行其职责;

● 员工在用人单位遭到骚扰或性骚扰,或用人单位无视工作场所发生的性侵害行为。

工作时间

普通工作。每周最多工作 6 天,每天工作不得超过 8 小时,或每周工作不得超过 48 小时;无工资或劳动报酬等级之分;午餐时间不得低于 60 分钟且不计入当天工作时间。特殊工作。主要包括辐射性或疾病传染性工作、接触有毒烟雾或气味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在地下或隧道或水底或高空的作业、高温和极寒场所工作、用冲击震动工具长期工作等,可根据特殊需要规定特定工作时间,但需协商达成一致并得到劳动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每天工作不能超过 6 小时或每周工作不超过 36 小时。

加班和夜班

加班。用人单位在征得工会或劳工代表及本人同意后可要求工人加班,加班时间每月不超过 45 小时或每天不超过 3 小时,非紧急情况下(如灾害或对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等)则禁止连续加班。每次加班前,用人单位需提前告知工人,解释加班的必要性,并按照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费。

夜班。夜班工作时间为 22 点至第二天上午 6 点且不得低于 7 小时。夜班工作的员工有权在新的工作日前休息至少 11 个小时。

假期

周末休息。员工有权每周休息 1 天或每月休息 4 天,时间可协商确定,可以是周日或雇佣双方商定的某一天。

法定假日。员工有权在以下假日里带薪休假:国庆节,休息 1 天(公历 12 月 2 日);国际元旦,休息 1 天(公历 1 月 1 日);国际妇女节,休息 1 天(公历 3 月 8 日);老挝新年,休息 3 天(公历 4 月 13—15 日);国际劳动节,休息 1 天(公历 5 月 1 日);老挝教师节,教师、教育管理者休息 1 天(公历 10 月 7 日);外国员工可在本国国庆节休息 1 天;若法定假日当天刚好是周末休息日,该假日可以补休。

病假。在出具医院证明情况下,员工有权申请病假,但每年不得超过 30 天,病假期间有权获得正常工资。

年假。工作满 1 年及以上的员工,可以申请休 15 天年假;从事重体力劳动或有害身体健康的员工,可以申请休 18 天年假,休假期间有权获得正常工资。

年假时间不能将每周休息日、法定休息日计算在内。

女性员工权益

女员工有权在分娩前或分娩后至少休假 105 天,且分娩后休假不得低于 42 天,分娩双胞胎的女员工可至少休假 120 天。女员工分娩前后的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正常发放工资或报酬。女员工分娩后的一年内,有权每天休息 1 小时给孩子哺乳、照料孩子并按规定给孩子注射疫苗。流产的女员工可根据医生规定休假,且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怀孕和育婴期不满 1 年的女员工不得从事以下工作:在高于 2 米的场地工作;装卸重量超过 10 千克的物体;夜班工作;加班或节假日工作;连续站立超过 2 小时的工作;工作目录中规定为危险的工作。怀孕和育婴期不满 1 年的女员工如之前从事以上工作,用人单位需临时为其调整合适的岗位,但工资或报酬不变。

用人单位不得对女员工有以下行为:入职前检查女员工是否怀孕;有意避免录用或拒绝已婚、怀孕的女员工入职;有意解除已婚、怀孕的女员工的工作合同。

工资

从 2018 年 5 月 1 日起,老挝政府将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从 90万基普提高到 110万基普,此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该国设立的企业。

加班费分两种情况:正常工作日加班的,白天以日常工资的 150% 计算,晚上以 200% 计算;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的,白天以日常工资的 250% 计算,晚上以 350% 计算;夜班(22:00—次日 5:00)补贴是日常工资的 15%。

社会福利

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并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照规定领取各种社会保障福利。

未缴纳或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未享有福利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负责。

外籍员工工作规定

老挝《劳动法》鼓励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当地员工,对外籍员工的聘用有严格规定。聘用外籍员工的数量和工作期限。根据老挝《外籍员工引进和使用管理规定》,外籍务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且具有一定技能。外籍体力劳动者不能超过劳动者总人数的15%,脑力劳动者不能超过 25%;工作期限为 2 年,可续期 2 年,超过 4 年者不予批准工作证、居住证和工作签证,需间隔 2 年后才可再次申请。

聘用外籍员工申请程序

图 5-1    在老挝引进外籍员工的流程

聘用外籍员工注意事项。

(1)聘用外籍员工的用人单位不得在未经政府劳动管理机关的许可下,将其引入的外籍员工给其他用人单位使用。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必须在 15 日内将外籍员工送回国内。

(3)如果外籍员工在用工期间,擅自离开其用人单位,到其他用人单位打工,用人单位应对其提出警告,并同时报告省、县的劳动和公安机关,将其遣送回国。如果用人单位不重视管理,或者与外籍员工合谋,将受到严厉处罚。

(4)用人单位应加强外籍员工管理,提醒外籍员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采取违法和无序的方式谋生,如随意兜售商品等。

特别提示

老挝当地大部分员工在假期安排、佛教信仰方面有特殊需求,不愿意加班赶工。因此,中国企业在老挝投资要根据劳动法规定,结合工期安排等,提前合理配置劳动资源。

2.2 财务及税务

任何一家公司在老挝经营都涉及财务和税务事宜。投资者赴老挝投资前应当了解相关内容,并在运营过程中保持合法规范,降低被处罚的风险。

财务报告要求

老挝《会计法》于 2013 年修订,对财务报告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法定审计要求

老挝的《独立审计法》和《企业法》确立了法定审计要求。根据《独立审计法》规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对外贷款和赠款项目都需要进行强制性审计。

老挝财政部制定的审计准则遵循《国际审计准则》(ISA)。根据《企业法》规定,资产超过 500 亿基普或 620 万美元的有限公司必须接受审计。

表 5-4    老挝财务报告要求

税务管理机构

老挝税务总局隶属于老挝财政部,主要职能是管理税收,制定收支计划,检查、统计纳税情况,负责全国税款征收工作。税务总局下设 18 个省市税务厅和 145 个县级税务处,在其权限范围内管理本地税务工作。

税务登记

在老挝境内经营的企业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以获取对应的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人识别号。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股东身份证及居住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企业地址及联系电话等补充信息材料。税务部门受理申请并向企业发放税务登记证的周期通常为 3 至 5 个工作日。

此外,年营业收入达到 4 亿基普的纳税人必须进行增值税登记。年营业收入未达到4 亿基普的纳税人可选择进行增值税登记,若不进行增值税登记,需缴纳定额税。在老挝开展商业活动满 9 天的外国承包方需进行增值税登记。

纳税人需每年向其注册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交各类税款的纳税分期计划。税务机关在收到该计划后须将其与纳税人的实际信息进行比较分析,若发现该计划有不合理之处,税务机关须要求该纳税人重新计算。当计划修订完毕后,纳税人需根据法规要求将修订后的计划在制定下年度计划之前提交至纳税机关。

纳税申报

企业按照规定直接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需提供税务报表、发票、外国投资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不同税种的纳税申报有一定的差异。

表 5-5    老挝主要税种纳税申报

纳税人认为纳税有误的,有权自申报纳税之日起 30 日内向登记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该期限后提出的请求不予以考虑。税务机关有义务自收到纳税人的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考虑并书面答复纳税人的请求。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要求有正当理由的,应当重新计算并退还超额税款。如果纳税人的要求被驳回,纳税人可向外部检查部门及地方政府申诉,或向法院等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税务处罚

根据老挝《税法》规定,税务部门有权对纳税人 3 年内的账目进行检查、统计和征收税款;如检查时发现统计、缴纳税款不完整的情况,税务部门有权追回税款且给予处罚。

表 5-6    老挝关于纳税处罚规定

2.3 知识产权保护

老挝于 1995 年 1 月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截至 2020 年,已加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专利合作条约(PCT)》4个国际公约。

2018 年 4 月,中国与老挝签署《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老挝对中国发明专利审查结果予以认可。

主管部门及相关法律

老挝国家科技部知识产权局成立于 1991 年,是负责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事务的主管部门。老挝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有《知识产权法》《商标注册法令》《专利、小型专利和工业设计法令》等。

表 5-7    老挝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商标

老挝知识产权局商标处负责商标注册申请与批准,商标使用只限于老挝境内。申请人可向商标处直接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处理。商标从申请到批准的平均时间为 12~16 个月,自申请日起保护期为 10 年,且可以续展,每次可续展 10 年,商标所有人每 10 年需缴纳一次费用。

专利

专利申请途径。在老挝,专利申请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

(1)通过 PCT(即《专利合作条约》)进行专利申请。PCT 专利申请分为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其中国际阶段包括国际受理、国际检索、国际公布、初步审查等步骤。通过该途径获得专利权的平均时间大约为 48 个月。

对于以 PCT 途径进入老挝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从国际申请进入老挝国家阶段之日或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如要求优先权)的30 个月内提交申请。目前老挝 90% 的专利申请都是国外企业通过 PCT 途径进入老挝。

(2)向老挝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专利申请人需提供的申请文件主要包括:

● 专利申请书(包括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等);

● 专利名称;

● 申请人、发明人、设计人或代理人(外国公司需委托代理)的姓名;

● 其他规定的文件。

在接收专利申请文件后,若审查文件不齐全,审查委员会会通知申请人按要求完善申请文件。专利被作出授予决定后,需办理授予登记,并向知识产权局支付 30 万基普的费用。通过该途径获得专利权的平均时间大约为 60 个月。

老挝知识产权局不对专利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委托中国、欧盟、WIPO、新加坡等进行审查,并进行国际范围检索。但审查及检索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费用为 40 万基普。

对专利权的有关规定

老挝对于专利申请,采用先申请制。如果 2 个或 2 个以上的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则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或享有最早优先权的申请人。

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 2 个或 2 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某项发明,则专利权属于共同发明人或设计人。如果发明或设计是在履行雇主合同中创造的,除合同中有特殊规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雇主。对于专利权的使用,需征得专利权所有人 ( 或雇主 ) 的同意。专利权所有人 ( 或雇主 ) 可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专利权,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侵犯其专利权的侵权人。

老挝专利权期限自申请之日起 20 年,专利权人需要每年缴纳年费。

小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

除发明专利外,老挝专利体系中还设置有小专利和工业设计。其中,小专利相当于中国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授权必须具备新颖性和实用性;工业设计相当于中国的外观设计专利,其授权条件需具有新颖性。申请人就工业设计提出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该工业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

在老挝,小专利保护期是 10 年 ( 自申请日起 ),并可以延期 1 次以增加 2 年,专利权人需每年支付年费。工业设计保护期是 15 年( 自申请日起 ),工业设计所有人需每 5 年支付年费。

著作权

与中国相关规定类似,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亡后 50 年。如有共同作者,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 年;如作者是组织,著作权保护期是该著作创作后 50 年;如作品发表,保护期是著作发表后 50 年。

2.4 数据及隐私保护

老挝于 2017年颁布《电子数据保护法》,以保护个人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保护法》将电子数据分为两个类别:一是一般数据,即在能说明数据来源的情况下,可自由访问、使用和传播的通用数据;二是特殊数据,指未经数据所有者授权而限制访问的官方和个人资料,包括客户数据、财务数据、个人历史、健康记录、种族、宗教、项目数据、预算数据或官方秘密。

未经数据所有者授权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收集、使用和披露特殊数据的行为被视为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面临如下处罚:

● 警告和再教育;

● 对政府官员的违规行为予以纪律处分;

● 对于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违规行为处以15 万基普的罚款;

● 根据产生损害的程度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 根据违规行为严重程度处以刑事处罚。

对于在老挝投资的中国企业而言,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财务数据和客户数据等特殊数据。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合规方案,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实体 ( 包括关联公司或其他集团公司 ) 披露相关资料。同时,企业在招聘和雇佣阶段会掌握雇员的个人历史、健康记录、种族、宗教信息等特殊数据。企业有义务保护雇员的特殊数据,不得将其披露给他人。

老挝数据及隐私保护相关法律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未来可能会颁布新的法律或修订现在的法律,以细化相关权责,因此企业要注意法律变更,及时更新合规方案。

2.5 贸易管制

老挝贸易主管部门为老挝工业与贸易部,下设省市工业与贸易厅、县工业与贸易办公室。与贸易相关的主要法律有《投资促进管理法》《关税法》《企业法》《进出口管理令》和《进口关税统一与税率制度商品目录条例》等。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老挝要求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须经过农林部的检疫,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须经过海关部门的检查。

对于活动物、鲜冻肉及肉罐头等进口商,需向农林部动物检疫司申请动物检疫许可证,在相关产品入境时接受驻口岸的动物检疫员查验原产国签发的动物检疫证和老挝农林部签发的检疫许可证。

对于进口植物产品的贸易商,需经过农林部的植物检疫,在老挝的边境口岸接受驻口岸检查员检查,并出示产品原产国有关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

进出口管制

老挝禁止进口的商品有 5 类,禁止出口的商品有 9 类,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 25 类,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有 7 类。

进出口许可证须向老挝工业贸易部下辖的进出口局申请。

表 5-9    老挝贸易管制相关规定

图 5-2    进出口许可证申请流程

反倾销与反补贴

根据《进出口管理令》,老挝进出口管理机关有权依据老挝加入的国际条约,采取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2020年 5 月,老挝工业贸易部发布《实施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法第 10、11 及 18 条指引》,对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向老挝出口商品的行为采取惩罚性措施。根据中国商务部资料显示,老挝尚未发起过针对中国商品的反倾销或反补贴调查。

2.6 反不正当竞争、反腐败及反商业贿赂、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

反不正当竞争

2015 年 7 月,老挝颁布《竞争法》,对不公平竞争、限制竞争等行为进行了界定,并对违反法规行为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老挝竞争委员会是主要执行机构。

不公平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

● 误导行为;

● 侵犯商业秘密;

● 经营胁迫;

● 诽谤其他经营者;

● 阻碍经营;

● 虚假广告;

● 不公平促销;

● 商业协会的歧视;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根据《竞争法》,1 个或多个企业或 1 个企业集团通过任何形式减少竞争、扭曲和 / 或阻止竞争的行为,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市场垄断等将被视作限制竞争。限制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

● 固定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 固定市场份额和分配;

● 固定产品生产数量;

● 限制技术发展和商品服务质量;

● 对商品和服务的购销施加条件;

● 妨碍或阻止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

● 将其他经营者驱逐市场;串通投标;

●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老挝竞争委员会在收到涉及不公平竞争或限制竞争行为的报告后,对违反《竞争法》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责令实施行政措施;责令进行补充检查;根据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发布公告,停业整顿。

对于可能面临的不公平竞争,企业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

反腐败及反商业贿赂

2005 年,老挝国会通过《反腐败法》,严格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以遏制腐败行为,规定公职人员各类财产价值 2000 万基普( 约合 1.5 万元人民币 ) 以上的必须上报,包括土地、房产、车辆、机械以及各类贵重物品等。此外,该法还规定在老挝经营的企业员工行贿和收受贿赂都是腐败行为,视为违法行为。

对于在老挝开展商业活动的企业而言,需要加强企业合规机制,建立一套合理的反商业贿赂政策,强化制度监督,树立以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

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

为加强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工作,老挝成立全国反洗钱 / 反恐怖融资委员会,并在2014 年通过《反洗钱和遏制恐怖分子资金渠道的法律草案》,作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重要的法律依据。

在老挝开展投资经营的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以及可能被认定为洗钱的行为,及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证明合法经营身份所需的相关材料。

2.7 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及有关法律

老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老挝自然资源和环境部,下设省级、区市级、村级自然资源和环境机构。主要法律有《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实施令》《水和水资源法》《水和水资源法实施令》。

禁止行为

根据老挝《环境保护法》,禁止个人、法人或组织危害和破坏环境。

表 5-10    老挝环境保护禁止的行为

环境影响评价

老挝《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政令》构成老挝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依据。《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流程和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政令》细化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原则、规则和采取的措施,确保在老挝境内实施的所有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都能够采取相应的评价措施。

在适用范围上,老挝将所有投资项目分为两类:一是投资规模小、对环境影响比较小的Ⅰ类项目,该类项目仅需进行初始环评(IEE);二是投资规模大、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Ⅱ类项目,该类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EI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政令》,自然资源与环境署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核及环境合格证书的颁发。IEE 和 EIA 必须由在自然资源与环境署注册的咨询公司或咨询师实施,IEE 需包含多个可供选择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其审核必须确保公众的充分参与;项目开发者必须对评价中使用的数据和信息真实性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案例 1

香蕉园乱排放有害物质,受到环保部门处罚。老挝北部某农业进出口公司名下的香蕉园,在种植香蕉过程中向河水里乱排有害化学物质,致使大量鱼虾螃蟹等生物死亡。该化学物质可增加香蕉产量,但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在 2016 年被老挝政府列为禁止使用的有害化学物质。

2018 年 11 月 7 日,环境部门发现该农业进出口公司在香蕉种植过程中使用有害化学物质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责令该公司在 3 年之内恢复被破坏的环境。

启示

近年来,老挝政府对环境可持续发展问题愈加重视,当地民众环保意识也日益提高。企业赴老挝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当地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同时还应秉承可持续发展观念,增强环境成本意识,处理好环境保护和利润最大化的关系。

2.8 生产安全

老挝劳动与社会福利部负责国家劳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并统筹协调各省相关工作,各省及以下的市、县、村级等也均设有相应的劳工保障、安全生产部门。

老挝安全生产工作处于刚起步阶段,立法尚不健全,未出台专门的安全生产主体法律。目前,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是《劳工法》(2013),同时老挝政府还批准使用国际公约,以补充本国法律体系。

企业对自身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主体责任,须组织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障雇员安全和健康;雇员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和发现问题上报的义务。

特别提示

老挝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均用老挝语书写,大多数未被翻译成汉语,即使有中文译本,也存在翻译不规范现象,中资企业在理解和应用老挝安全生产法律时需特别注意。

2.9 社会责任

中国企业在老挝投资,既要追求经济效益,也要热心关注老挝的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获得老挝政府和社会的更广泛认可,进一步树立积极、正面的企业形象,形成良性可循环的投资,实现互利共赢。

图 5-3    负责任的企业行为

案例 2

中电建在老挝开展系列社会公益活动。2011 年 4 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的前身—中国水电集团,与老挝政府签订《南欧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项目特许经营框架协议》,获得南欧江整条流域开发权。项目开发过程中,中国电建员工在当地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助力民生持续发展:

1. 多次组织走进移民村开展金秋助学、赞助地方传统节日、公益捐赠、资助留学生等活动;

2. 捐助 50 万美元支持探测排除越战期间遗留的地雷;

3. 新建、改扩建公路 500 余公里,修建大中桥梁 20 余座,为每个移民村配套建设码头、学校、市场、医院及寺庙,并通水、通电、通路、通讯,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教育、交通、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

启示

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在当地开展社会公益活动,也许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收益,但从企业长远发展来看,无疑是最有价值的投资。这不仅能帮助当地政府解忧、造福当地民众,还赢得了信任和尊重,也为以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空间。

来源: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老挝(2020)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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