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亚西亚歌手梁静茹、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0 生效日期: 2008-11-10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6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15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艺总公司邀请马亚西亚歌手梁静茹、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08年12月7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