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江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运河航运转型提升,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依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20号),结合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要求和我市实际,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18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途管制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1018号6楼606室,邮政编码:215004)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gzc@zgj.suzhou.gov.cn。
附件:《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征求意见稿)》
关于《苏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