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6日讯(通讯员 杨栋梁 资浩冰 记者 聂沛)“我确实不知道绿鬣蜥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也不知道饲养一个宠物会涉嫌违法。我现在深刻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9月16日,衡阳市南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南岳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谭某某在庭审现场表明了自己的歉意。
△庭审现场
谭某某是一名爱宠人士,此前以210元从网上购入一只绿鬣蜥,将其作为宠物饲养于出租屋内。直至2020年1月23日被匿名举报。
经湖南省野生动物专家鉴定,其购买、饲养的绿鬣蜥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随后,该绿鬣蜥被送至某野生动物救护繁殖中心养护。
南岳区检察院认为,被告非法购买、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侵害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因该案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南岳区人民法院首次采用7人制合议庭的方式审理此案。为让被告充分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产生的社会危害性,法院结合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进行释法说理。
△绿鬣蜥
在法院的主持下,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由谭某某自愿承担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绿鬣蜥的相关费用1600元,并在衡阳市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司法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本义是为了敲响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近年来,购买、饲养另类宠物的年轻人越来越多。但是,购买、饲养宠物绝不能随意任性。有的宠物可能是“漂洋过海”的外来物种,还有可能是被列为珍贵濒危保护范围的野生物种,一不小心购买、饲养不仅会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利益造成损害,还有可能触犯法律法规。
“作为宠物爱好者,在购买饲养另类宠物前,一定要先详细了解饲养宠物的‘禁区’,避免触及法律红线,给生态环境带来不利影响。而引导好社会公众尤其是年轻人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生态理念,既是该案的延伸意义所在,也是人民法院推进生态司法治理的重要一环。”该案审判长杨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