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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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1 23:33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全省法院司法建议工作再上新台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经推荐、初评、复评等程序,现将16件“2024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予以公布。

主要内容及典型意义

1.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关于规范命案积案证据收集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公安部门:一是全面摸清命案积案证据收集情况。二是及时开展命案积案查缺补漏工作。三是完善证据保管机制。

典型意义:陈年命案常见立案、强制措施材料缺失引发追诉时效风险,关键证据丢失影响罪刑精准认定,取证程序不规范弱化证据采信效力等问题。本建议促使侦查机关从源头和基础上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确保办案质效。

2.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关于共同促进我省竹产业健康发展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海关部门:一是积极推动竹制品税则号列单列成章或进一步细分。二是积极完善竹制品的出口退税。三是加强企业依法经营宣传,引导企业用足主动披露政策,持续优化我省外贸营商环境。

典型意义:聚焦所涉竹产业的长远发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民营企业强省战略,为我省竹制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我省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质量保险兜底保障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一、规范二手房交易合同。二、强化居间服务水平。三、建立单项保险或者综合保障制度,对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提供兜底保障。

典型意义:用新型保险制度去解决二手房交易中棘手民生问题,有效减轻了司法负担,较好地实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多发高发的目标,保障了民生福祉、回应了社会关切。该建议获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4.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监督管理,预防校园欺凌的联合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一是指导监督落实制度执行,优化训练课程设置和教练配比,加强实战训练管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二是指导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减少高低年级混住,建立欺凌线索排查反馈机制。三是指导重视德育教育提升,增设法治教育课程,强化心理辅导。四是指导监督开展校风整顿,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再度发生。

典型意义:全省首例法检联合建议,推动被建议单位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风师德和青少年道德法治教育,推动解决增编难题,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良性发展,协同发力织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护网”。

5.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医保基金管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医疗保障中心:一是建立“医-法”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完善医保基金追偿监督机制。三是建立出庭参加诉讼机制。

典型意义:聚焦道交人伤领域医保基金管理问题,促进相关部门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长效协作,建立第三方责任核查、案件信息共享、支持诉讼等机制,加强医保基金支付与诉讼追偿的有效衔接,防范医保基金“跑冒滴漏”风险,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6.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凝聚物业管理合力,协同推进小区微治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属地镇街:一是镇街、社区协助完善小区管理规约和议事规则。二是住建部门牵头健全业委会指导监管体系。三是住建部门和镇街加强物业管理行政执法权下沉后的工作衔接。四是住建部门牵头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和惩戒制度。五是镇街牵头落实社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典型意义:推动解决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缺位、镇街执法力量薄弱行政处罚权虚置、业委会运行缺乏完善的制度制约和权力监管、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促进辖区内重大物业管理纠纷的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通过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实质化解某住宅小区缠访多年的群体性纠纷。

7.厦门海事法院:关于涉民生工程占海行政处罚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自然资源部门和海洋渔业执法部门:一是加大纠纷前期预防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未批先建违法占海现象。二是审慎采取恢复原状行政处罚措施,针对具体情形,不轻易作出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的决定。三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涉海行政法律法规的协调适用。四是及时向人民法院函告终结执行情形。五是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对确需严格依法查处的情形应落实海域原状的恢复执行工作。

典型意义:被建议单位积极响应,吸纳建议并推广至全省相关部门跟进落实,既统一涉民生工程占海行政处罚的执行尺度,亦从源头上减少未批先建违法占海现象的发生,避免巨额国有资产的浪费,有效助推服务民生的海洋资源有序开发,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8.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源头治理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部门:一是加大防范力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七进”防非宣传。三是做实监督监管,深挖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人员的违法行为。四是做深监测预警,加大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力度。

典型意义:推动有关部门开展养老等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拓宽宣传教育覆盖面,形成全市联动的防非宣传立体矩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

9.华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村集体企业权属登记,加强农村集体企业监管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农业农村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全面清查农村集体企业底册及权属证明材料。二是督促村委会及时整改,并做好业务指导工作。三是制定相关联动机制,加强审核把关纠违。四是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或法律隐患,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提前介入。

典型意义:推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促进集体资产的规范管理,为加快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推动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深化纪法部门联动 强化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方案》,得到省委《八闽快讯》推广。

10.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理清职责、重视问题、相互协作采取措施共同推进涉世界遗产等公共文化资源的商标恶意抢注问题治理,为世界遗产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传承、创新性发展保驾护航。

建议相关地方文化旅游部门:一是亮剑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二是编纂公共文化资源名录。三是鼓励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四是构建是以保护网络公共监督平台。

建议相关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全面摸排线索。二是规范代理行为。三是提升行业管理。四是强化监管机制。五是密切协作配合。六是注重宣传指导。

典型意义:该系列司法建议立足司法实践和文旅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深入分析打击涉公共文化资源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急迫性和必要性,保障公众对于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公众参与文旅行业创新的作用,针对职能部门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为知识产权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

11.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越南新娘”等外国女子出入境及婚姻管理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一是坚持惩防并举。二是加强婚姻登记审查力度。三是关心大龄男青年婚恋问题。四是帮助外籍新娘融入。

典型意义:促进各部门协同共治,共同加强对外籍婚姻及相关人员的出入境管理。建议发出后,通过多部门风险排查、座谈回访、婚姻家庭辅导等,严厉打击有关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引导化解外籍婚姻的纠纷矛盾,有效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12.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关于倡导移风易俗化解婚约财产矛盾纠纷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政府:一是建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领良好社会风尚。二是强化政府管理职能,重点整治高额彩礼。

典型意义:推动地方政府大力弘扬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引导树立正确的婚恋观,推进移风易俗,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13.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南平市茶产业注册商标的司法检察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一是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市场整治。线上线下加强茶叶假冒注册商标源头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二是规范商标印制,督促合法经营。规范茶叶包装重点企业经营,依法查处非法印制、买卖注册商标、标识行为。三是梳理法律风险,做好延伸服务。引导、帮助茶企理解并建立知识产权规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品牌产权保护意识。

典型意义:该司法检察建议书由法检共同研究,推动政府部门形成打击侵犯涉茶企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从刑行一体化角度,坚持全链条打击,从上游生产假冒注册商标标识到下游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茶叶;从个案惩治提升到行业治理,认真溯源、梳理侵权原因及对策,有效遏制假冒茶企业注册商标的苗头,对司法护航“三茶”产业统筹发展,服务保障地方特色优势产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14.上杭县人民法院:关于外嫁女权益保护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政府:一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规范与引导。二是加强对村规民约、村委会决议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宣传教育。

典型意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村居法官为载体,主动把脉村规民约,坚持以“制”促“治”,强化示范村规民约的培育,弘扬男女平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源头上助力“外嫁女”权益保护等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做实定分止争,为社会治理贡献司法力量。

15.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大黄鱼特色重点产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海洋与渔业部门:一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型政府职能建设,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强横向工作协调联动,为构建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牵引。三是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作用,为大黄鱼企业品牌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典型意义:该司法建议促使行政机关开展对涉及大黄鱼特色重点产业难点问题的及时核查,为加快完善“国鱼计划”推动大黄鱼特色重点产业全链条提升提供了司法智慧,是法院延伸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当地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表现,取得了推动区域品牌“宁德大黄鱼”高质量发展,福泽一方的良好社会效果。

16.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娱乐场所监管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司法建议

建议相关地方公安部门、文旅部门:一是完善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登记管理的监管机制。二是严查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问题,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三是推动娱乐场所提高抵制场所内违法犯罪活动的自觉和能力。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典型意义:推动职能部门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加强娱乐场所监管,遏制娱乐场所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问题,督促行业建立自律机制和履行社会责任。被建议单位采纳建议后,积极开展针对性的整治工作,辖区内娱乐场所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规范经营意识显著增强,相关警示、监控设施进一步健全,治理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供稿: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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