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12月2日至5日,被告人马某某麦持其事先购买的半自动步枪一支和子弹40余发,驾驶越野车辆并携带刀具伙同被告人马某某等人前往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牦牛,后进行剥皮、肢解。12月6日,上述人员将猎杀后肢解的野牦牛腿装车运回茫崖市花土沟镇准备存放时被查获。现场查获野牦牛腿、改装半自动步枪、子弹、刀具等物品。经鉴定,送检检材为野毛牛肢体,属国家一级重点野生保护动物,野牦牛至少10头,价值人民币75万元。
【调查与处理】
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麦、马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1.二被告人赔偿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750000元 ;2. 二被告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2020年6月3日,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某麦、马某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数罪并罚后,分别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马某某麦、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在判决二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二被告人赔偿因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人民币75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宣判后,二被告人表示服判。
【法律分析】
1.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禁止私人持有的枪支、弹药,而故意隐瞒不交,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麦、马某某等人私自购买枪支、弹药并携带枪支、弹药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二被告人之行为均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2.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的重要资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行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麦、马某某无视国家对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及相关保护法规,严重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濒危野生保护动物野生牦牛10头,属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3.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当检察机关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本案中被告人马某某麦、马某某猎杀野牦牛不仅是破环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行为也侵害了国家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给国家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六)项、(七)项、第二款之规定,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旨在追究责任人的民事责任,其效力不仅向前发生,使提起诉讼的特定当事人及最近范围相关当事人的社会公共权益损害得以赔偿,同时基于判决具有的扩散性,使民事公益诉讼的效力亦可向后发生,从而可以有效预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另一方面,民事公益诉讼的任务并非传统意义上私权纠纷的解决,它隐含着对各种与社会公益有关的间接社会关系的调整,为全体社会确立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指南,确认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并推动既有相关实体法律的发展。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换言之,民事公益诉讼的建立可以更方便、更有力的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在追究滥捕滥杀滥食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马某某麦、马某某赔偿国家经济损失及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针对公诉机关的诉讼请求,结合二被告人所犯罪行、认罪态度等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典型意义】
就该案而言,二被告的行为不仅严重损害社会公共资源,亦对生态环境和生态安全造成了破坏,对柴达木十分脆弱的生态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害。马某某麦、马某某等人猎杀野牦牛一案是一堂生动的全民法治警钟,时刻警醒全民,爱护生态环境,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打造好生态链;其次,进一步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惩罚力度,以案警示和震慑野生动物滥捕滥杀行为,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健康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一是公检法等部分各尽其责,把普法融入到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二是通过马某某麦、马某某猎杀野牦牛一案让公民筑牢法律底线思维,提高法律意识。三是有针对性地运用好以案释法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马某某麦、马某某猎杀野牦牛一案就其法律适用而言,焦点在于其行为危害国家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刑事及民事责任。通过抖音、快手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通过这些新媒体手段的运用,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媒体中快手的播放量已达到4228次。四是因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行为,在办理案件时应注重坚持修复性司法,通过办案让被告人深刻认识到非法猎捕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同时,督促其主动承担起修复受损环境的责任,以此实现刑罚的惩治和教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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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图: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原标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触犯刑法损害公益——以案释法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