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四项措施”规范网络“亮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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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1 22:23

  近日来,巴中市采取“四项措施”,有效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确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络经营自律意识。利用电视、网络、QQ群等媒介,通过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方式,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四川省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网络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倡导消费者在网购时注意选择带有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识的网络经营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强化域名清理,建立和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以市场主体经济户口数据库为基础,运用多种手段,对辖区内网络经营者进行梳理,全面掌握辖区网络经营者数据,将其录入到四川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中,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大行政指导力度,规范网络经营者履行“亮照”义务。针对网络经营实行网络“亮照”的新规定,通过走访、电话、QQ交流等形式,对网络经营者进行行政指导,指导其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自觉、主动申请营业执照电子链接标示,切实履行网络“亮照”义务。四是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不亮照行为。采取“以网管网”的方式,通过四川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对网络交易平台、自营网站以及网店进行网上巡查,对存在的擅自使用工商标识、未在网页上公开营业执照信息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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