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原姐妹们,大家好,2023年3月3日是第二十四次“全国爱耳日”,今年爱耳日的主题为“科学爱耳护耳,实现主动健康”。听力与语言是人类相互交流和认识世界的重要媒介,然而,耳病和听力障碍的阴霾却不断困扰着人类,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社会交往和生产生活。导致听力障碍的因素有很多,包括疾病、环境噪声污染、意外事故、故意伤害等。近年来听力障碍人群逐渐扩大,已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现在就让我们来看看法律对耳朵的相关规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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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国务院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残疾人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中规定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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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充分的保护我们的耳朵不受噪声的刺激和污染,保障我们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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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耳朵是我们身体的一部分,伤害耳朵、伤害听力都属于故意伤害的范畴。《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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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我们对自己的身体及包括耳朵在内的身体各个部位都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侵犯。《民法典》第1003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除了法律对耳朵的保护外,我们自己更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担负起保护耳朵的重要职责,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第一,注意爱耳护耳,安全使用耳机,第二,在舞厅、酒吧、体育赛事等嘈杂场所尽量避免使用耳机。第三,长时间暴露于高强度噪声时,要严格采取防护措施,佩戴防噪耳塞或耳罩。第四,限制个人音频的日常使用,控制自己使用耳机的时间和音量范围,做到对安全聆听心中有数。第五,不要戴着耳机过夜,睡觉压迫耳机会给耳朵带来物理伤害,且长时间播放耳机音乐也会增加听力损失的风险。第六,尽量避免佩戴入耳式耳机。
我们要加强对耳朵和听力的重视、加强保护耳朵的生活意识和法律意识,耳朵保护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需要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原标题:《维权宣传月 | 爱耳护耳,听听法律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