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各乡镇(街道、园区)环保所 和平镇环保所负责人:曹永中 煤山镇环保所负责人:阮宏杰 泗安镇环保所负责人:高和平 夹浦镇环保所负责人:王震华 李家巷镇环保所负责人:张鎏 洪桥镇环保所负责人:沈杰 开发区(太湖街道)环保所负责人:汪启明 画溪街道环保所负责人:胡玉仕 虹星桥镇环保所负责人:王国锋 林城镇环保所负责人:马凤良 小浦镇环保所负责人:沈奇铭 吕山乡环保所负责人:王华 水口乡环保所负责人:方红真 雉城街道环保所负责人:杨超 龙山街道环保所负责人:周德华 工作职责: 1、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 9、负责辖区内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限期治理并组织验收工作; 10、及时准确报送环境监察执法各种数据与信息; 11、完成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539048-40696-265-下属单位
2、负责做好辖区内污染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依法开征排污费;
3、负责做好辖区内发生的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理、回复与反馈,维护环境权益与社会稳定;
4、协助做好A类和部分敏感B类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跟踪检查及验收工作,负责做好其他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的跟踪检查及验收工作;
5、负责在辖区内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现场监察,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配合开展好各种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环境保障工作;
7、做好辖区内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配合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8、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人姓名和职务:
公开电话:
0572-6023835
投诉电话:
0572-6201691
地址邮编:
各乡镇(街道、园区)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