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湿地日|法护美丽湿地,润泽绿色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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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3 11:16

2024年2月2日是第28个“世界湿地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开幕式致辞精神,引导群众提高湿地环境保护意识,增强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感,永春法院联合县公安局、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等部门共同开展2024年“世界湿地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司法+宣传”

绘制普法“同心圆”

联合多家单位在永春县儿童公园广场开展“湿地与人类福祉”主题普法宣传。

“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肺,对降解和沉积、固定污染物,吸收有毒有害物质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永春法院干警向周边群众开展现场普法,宣传讲解湿地的功能、作用及保护意义,同时向群众发放湿地保护宣传资料,面对面解读《湿地保护法》相关内容,并结合办理的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增强湿地保护意识。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环保主题无纺布袋60余只,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

“司法+协作”

织密联保“安全网”

会同县检察院、公安局、桃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等多家单位召开永春县2024年度第一次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通报了各单位在发挥湿地保护职能所做的工作,围绕联合会商、信息共享、联动保护与宣传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对推动湿地生态保护执法与司法等方面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与会各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及协作,推动建立各单位、各部门之间横向联动、纵向互通的湿地保护工作机制,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共同缔造生态永春。

“司法+预防”

扎牢护鸟“篱笆墙”

联合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林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在永春县东关湿地公园开展“清网”专项行动,全面清除周边耕地、果园等处搭设的捕鸟网,严厉震慑非法猎鸟违法犯罪行为,为鸟儿们自由翱翔筑牢安全屏障。

同时法院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讲典型案例等向当地居民进行释法说理,引导更多的群众关注身边的鸟类,认识到私设捕鸟网的弊端及法律后果,积极投身到爱鸟护鸟的队伍中来。本次“清网”行动,共现场拆除捕鸟网等设施6件,当地村民主动拆除捕鸟网1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湿地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湿地保护关乎人类福祉。永春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共建共享共护湿地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守护生态家园。

永春县人民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

供稿:行政与生态庭

原标题:《世界湿地日|法护美丽湿地,润泽绿色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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