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第二次修订版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它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有哪些主要内容,又有何特色亮点?让我们通过一首歌曲来学习一下吧~
让我们一起,为孩子们唱一首歌!

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点赞
未成年人保护法
九章一百三十二
未满十八未成年
一起来守护
家庭学校和社会
网络政府和司法
最有利于未成年
力量无穷大
为新未保法点赞
想春天的花一样
把所有的危险所有的侵害
统统都赶跑
为新未保法点赞
像夏天的阳光
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
美得像画卷
家庭保护少不了
学校保护很重要
政府保护有热线
服务未成年
司法保护有法依
人人遵守是必须
阳光洒满每一处
成就大未来
为新未保法点赞
想春天的花一样
把所有的关心所有的爱护
统统都拥抱
为新未保法点赞
像夏天的阳光
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
美得像画卷
网络保护新要求
政府保护不能少
四大保护变六大
权益保障好
新未保法的宣传
每个人都参与到
大手小手手牵手
只为你微笑
为新未保法点赞
想春天的花一样
让所有的祝福所有的期待
统统实现了
为新未保法点赞
像夏天的阳光
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
美得像画卷
为新未保法点赞
像春天的花一样
让所有的祝福所有的期待
统统实现了
为新未保法点赞
像夏天的阳光
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
美得像画卷
整个世界全部的时光
美得像画卷
......
截至2020年底
江苏共有未成年人1387.9万
约占户籍人口的17.6%
近年来,江苏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
我们一起来看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江苏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连续多年将家庭教育指导、儿童“关爱之家”建设等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设
2018年,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后,省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基础上,调整设立了由35个部门组成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市县两级也建立了相应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省人大即牵头开展《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各设区市均在“12345”热线增设未成年人保护专席,及时受理、处置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诉求。
加强家庭教育和
心理健康教育
出台《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省政府将 “建立600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 列为2021年民生实事,在示范社区开展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行动。省妇联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支持引导,着力构建家庭实施、政府推进、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省中小学家长学校实现全覆盖。2018年以来,各级文明办、教育、关工委等部门累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5万多场次,年均吸引1000多万人次青少年参与。省教育厅、省检察院开展校园法治共建,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全省7000多所中小学校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在全国率先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心理健康教科书,创建省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127所。
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和平安校园建设
先后出台《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实施意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体系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团省委实施“共青团+网格”助力社会治理行动,抓好重点青少年群体动态排查。连续12年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村)”建设活动。全省95.9%的村(社区)达到未成年人“零犯罪”建设要求。健全完善校园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省委政法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对涉校涉生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和校园反欺凌、反诈骗、打击“校闹”等专项治理。全省公安护学岗全面覆盖1.1万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建立教师资格报考人员和教职员工安全背景审查机制。
加强困境和农村留守等
特殊未成年人保护
团省委深入实施“希望有约”困境青少年关爱工程。省民政厅2014年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8年将保障范围拓展至6大类55种困境儿童。在全国率先探索创建“三步排查”“四色管理”“N重关爱”的“3+4+N”模式,建立常态化“主动发现”和农村留守儿童“1+1+1” 结对关爱保护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异地参加考试,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责任,实现在籍在册辍学学生动态“清零”。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省民政厅从2020年开始着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将以孤儿集中养育为主的福利机构从63家精减到41家,精减的22家转型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持续优化机构布局。扎实推进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全省共建成运营达到省定标准的乡镇级儿童“关爱之家”618个。全省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队伍实现全覆盖。开展多层次培训、竞赛,提升基层儿童福利工作者的政策水平和实务技能。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
民政部门作为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协调部门
下一步有哪些工作打算?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建立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等经常性议事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调查研究等机制,强化工作联动,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作用,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考核评价体系。
健全完善政策措施
进一步梳理整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加强政策供给和配套衔接。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对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作出详细规定,推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紧密衔接。加强未成年人福利制度建设,拓宽福利保障对象,健全未成年人福利服务体系。
切实承担兜底保障职能
充分履行兜底保障职责,关爱保障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等未成年人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做好临时监护、长期监护工作,代表政府履行好国家监护的兜底责任。
提升保护服务能力
继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加强对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增强服务能力,守牢安全底线。推进基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队伍。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借助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加大未保法的宣传力度。“六·一”期间在全省举办“兜底监护·与法童行”慰问宣传活动。指导各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监护人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
家庭幸福、国家昌盛、民族未来。
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
履职尽责、真抓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