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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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2 18:10

本报讯  (记者 张伟涛)  近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青海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省情实际,配套衔接上位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为主线,聚焦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校园欺凌防范、网络沉迷防范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全方位细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措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共9章57条,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进行了系统规定,其中“政府保护”“网络保护”两个专章为新增内容。特别是在政府保护方面,《条例》提出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建立临时监护与长期监护衔接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在校园、交通、食品、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安全职责。在网络保护方面,《条例》从政府、学校、家庭等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质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出刚性规定。同时,针对医疗美容、文身、电竞酒店等新业态领域,规定了约束或者禁止条款,设定了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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