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村土地确权的最新法律法规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了基础性的法律框架,明确了土地权属、登记程序、权利保护等重要内容。
一、农村土地确权的核心法律法规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明确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范围,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土地使用者需承担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宅基地管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耕地保护:严格保护耕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等违规建造房屋,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承包关系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已经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
承包经营权登记: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内容和程序,强化对农村耕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物权保护: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纳入物权范畴,明确其物权属性,为土地确权登记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保障,确保农民对土地的合法权益。
二、农村土地确权的具体政策依据与工作要求
相关政策文件指导
中央政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出明确要求,中发〔2013〕1号文件指出要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
地方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河南省按照先试点探索路子、后全面推开的总体思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
工作要求
保持稳定与依法规范: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工作,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侵害农民合法权益。
尊重历史与民主协商:以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解决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等问题;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做到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
县乡负责与鼓励创新:坚持省、省辖市统筹安排,县(市)、乡镇具体负责,村组组织实施;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又科学简便的方式方法,如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组织农户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
三、宅基地确权的特殊规定(2025年新规要点)
无法确权的宅基地类型
1、未经批准私自建造的宅基地:农村建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并经乡镇政府审批,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土地建房的,将被认定为违建,无法确权登记。
2、占用耕地或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宅基地: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区违规建造的房屋无法确权,可能面临拆除或收回。
3、城镇居民违规购买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城镇居民私下购买的宅基地无法办理确权登记。
4、一户多宅且超标的宅基地:我国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因继承、分户等原因形成“一户多宅”且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可能无法确权,部分地区已开始试行对超标部分收取超占费用。
5、长期闲置或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宅基地闲置超过2年或房屋倒塌未重建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无法确权。
“房地一体”登记政策
2025年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房地一体”登记,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统一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为宅基地流转、抵押贷款、拆迁补偿等提供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确权子女能继承吗?农村土地确权后子女能否继承,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
1、农村承包地:家庭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非某个家庭成员。当农户内部分成员离世,不发生继承问题,土地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消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将由发包方收回,子女无法继承。不过,若承包地存在收益,如农作物等,子女可以继承。另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林地承包,如果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还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农村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子女基于 “地随房走” 原则,可继承房屋及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子女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且继承后不能对房屋进行翻建、扩建等,只能维修加固,待房屋自然灭失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若宅基地上无房屋,子女不能单独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部门解决:
1、村委会、乡镇政府:这是解决土地确权纠纷的基层途径。村委会和乡镇政府对当地土地情况较为熟悉,能对纠纷进行初步调查和调解。当事人可向其提出申请,由他们组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若基层调解无法解决,可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该部门负责土地管理工作,有专业人员和法定程序处理土地确权问题。他们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土地的权属、界限等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该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仲裁裁决。
4、人民法院:当事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或不愿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和判决,以司法手段解决土地确权纠纷。此外,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