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捕鲸惹怒澳大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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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25 18:31

图为一艘日本捕鲸船网住一条长须鲸。 资料图片

图为一艘日本捕鲸船网住一条长须鲸。 资料图片

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 6月26日,澳大利亚向国际法庭控告日本以“科学研究”为名进行商业捕鲸案的听证会召开。澳大利亚就日本在南大洋(围绕南极洲的海洋,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南部的海域)进行的捕鲸研究项目与日本展开交锋,以期阻止日本这一项目的进行。

日本于7月2日提起抗辩。听证会将持续至7月16日,预计年底前有望达成一项决议,及时阻止日本的下一轮捕鲸活动。这一联合国最高法院的决定将会是最终决定。

■澳大利亚曾控告日本捕鲸

□国际法庭审理未果

一直以来,澳大利亚反捕鲸人士多次要求日本停止捕鲸,并为此向澳大利亚政府施压。澳大利亚也曾多次向日本提出抗议,要求日本政府停止在南极水域实施的“科研捕鲸”行为。

2008年1月15日,澳大利亚联邦法院曾裁定,日本在南极水域进行鲸类捕杀的行为违反澳大利亚环境法,要求日方停止对鲸类的捕杀。虽然这一裁决对在公海上活动的日本捕鲸船没有约束力,但却明确表达了澳大利亚对此事的态度。

最初,澳大利亚冀望于通过外交谈判解决这一问题,但在日本政府坚持捍卫捕鲸权利后,澳大利亚态度强硬地表示,要将日本告上国际法庭。

2010年5月,澳大利亚政府曾就日本科研捕鲸问题向国际法庭提起过诉讼,因此此次已经是澳大利亚为捕鲸争端再度状告日本。

当时,澳大利亚在向国际法庭提出的控告中称,自1988年开始,日本已经通过“鲸类研究新项目”(JARPA)捕杀了超过1万只鲸鱼。日本根据所谓的“第二阶段鲸类研究项目”而持续进行的大规模捕鲸活动违反了《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的相关规定,未能履行保护海洋哺乳动物和海洋环境的义务。澳大利亚在诉讼书中要求日本停止“第二阶段鲸类研究项目”;取消所有允许进行相关捕鲸活动的授权、许可证或执照;在其捕鲸活动明确符合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之前,作出保证不再根据“第二阶段鲸类研究项目”从事新的捕鲸活动。

不过3年前的这次起诉,国际法庭审理没有明确的结果。为了得到一个明确的裁决结果,澳大利亚最近再次就捕鲸问题起诉日本,从而引发了6月26日的听证会。

■日本钻公约漏洞

□借科研之名行商业捕鲸之实

“日本试图借科学实验之名,掩盖商业捕鲸的目的。”澳大利亚司法部法律顾问比尔·坎贝尔告诉陪审团的16名法官。

据了解,国际捕鲸委员会1986年通过了《全球禁止捕鲸公约》,禁止商业捕鲸,但1987年这一禁令出现松动,允许“以研究为目的”的限量捕鲸活动。日本利用公约这一“漏洞”,每年在南极海域鲸类保护区以科研名义捕猎数百头鲸。在与海洋守护者协会(一家海洋保护组织)发生多次冲突后,日本近期对鲸鱼的捕杀力度较以前小得多。

日本南极捕鲸活动的反对者表示,可以在不捕杀鲸鱼的情况下,对其迁徙、繁衍和其他习惯进行研究。然而,日本有关方面声称,致命性研究是必要的,以获得必要的数据重新审视国际捕鲸委员会的禁令。

澳大利亚副检察长贾斯汀·格里森对法官说:“无论在这之前还是在这之后,都找不到第二个国家,需要进行这种规模的致命性科学研究。”

“进行科学研究用不着一年之内捕杀935头鲸鱼,甚至连一头都用不着。”坎贝尔说。此前,法国外交部在批评日本捕鲸活动时也表示,世界公认现在研究鲸鱼不需要对其进行捕杀,而且日本的捕鲸计划实际上也很少产生什么“科研成果”。事实上,即使科研需要解剖鲸身,也根本不需要成百上千的数量。

日本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捕鲸、食鲸国,一直以来有食用鲸鱼肉的文化传统。据了解,在日本的商店和餐馆,出售鲸鱼肉是合法的。环保人士说,这证明科学研究不过是日本商业捕鲸的幌子。

■国际社会纷纷抗议

□日本坚称未违反公约

面对各方抗议,日本坚称其遵守1946年12月签署的《国际捕鲸管制公约》中的条款。“日本的研究计划没有违反《公约》,为的是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依法开展的。”日本外务省副大臣寺井一郎说:“澳大利亚的指控是无效的,日本为科学研究进行的捕鲸活动符合国际法的规定。”

坎贝尔表示,如果《公约》的所有签约国都像日本一样,每年南大洋将有超过8.3万只小须鲸被捕杀,这对于鲸鱼种群来说将是灾难性的。

“日本的捕鲸行为违背了使这些动物免于商业捕杀的国际意愿。借科研名义捕鲸是滥用权力,并且违反了保护义务,因为日本是国际捕鲸委员会的成员。”国际人道协会副主席凯蒂·布洛克说。

“WWF(世界自然基金会)坚决反对在南大洋开展所谓的为科学研究而进行的捕鲸活动。南大洋是地球上鲸鱼生存最重要的地区之一,多数南大洋鲸鱼种群数量目前仍然没有恢复。”WWF国际物种计划有关负责人说:“WWF建议澳大利亚政府把这一案例带到国际法庭,并且希望以此作为表率,终结发生在南大洋的捕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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