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考点:劳动保护规定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03 17:08

2020年二级建造师报名在即,考生们都在积极备考,但有许多考生可能在这个阶段会不知从何下手来进行学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一些知识点与考点,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考点:劳动保护规定

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建法规考点51

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

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一)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1.禁止从事矿山井下、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产假。(劳动法规定为不少于90天,目前执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98天)。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注意】对于不得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是:怀孕七个月以上和哺乳期内。

(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1.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注意1】和女职工相区别,未成年工特有:定期健康检查和对有毒有害工作的排斥。

【注意2】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四、劳动者的社会保险与福利

二建法规考点52

推荐

2020二级建造师二建冲刺打卡学习好礼享不停:

二级建造师打卡

首页
评论
分享
Top